不交物业费还要拿“好处” 业委会主任太过“任性”
(武汉晚报 记者谭德磊)昨天现场短片反映:6月20日凌晨,硚口区东辉花园,武汉市东房物业公司砸门,强行接管东辉花园物业,组织者竟然是小区业委会。据了解,业委会此次更换物业公司,既没有举行公开招标,也没有召开业主大会。
据业主反映,该业委会主任高某从上任起,就拖欠物业费和停车费。
无独有偶,2013年,汉阳区南国明珠小区,在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选出了第一届业委会。业委会主任陈某刚上任就要强行更换小区物业,但没有成功。此后,他却以办公为由,找物业公司索要了8万元钱。可一年过去,该主任既没有拿出述职报告,对8万元钱是怎么用的,也没有向业主们交代。
督查员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业委会办公室的门锁都已经生锈了。业主们称,天热的时候,陈某为了家里节约电,才把办公室当成乘凉的地方使用。让业主们气愤的是,作为业委会主任,陈某的物业费还被打了折,每平方米才0.7元,是小区最便宜的,即使这样的低价,他还是不交物业费。业委会名存实亡,小区业主多次向汉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要求改选业委会,但却一直没有得到受理。
看过短片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何艳说,片中反映的业委会主任不交物业费、拿好处的问题,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业委会主任如此“任性”,辖区街道、社区等管理部门,在履职上也没有到位。
市民政局局长罗时春表示:交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业委会的成员更应该带好头,短片中的业委会主任利用职权谋取一定的私利,不上班、未履责,这既是不作为,也是乱作为。
副市长刘立勇认为,针对短片中反映的业委会主任,小区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罢免其职务,如果涉嫌违法,还要依法处理,并改选业委会。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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