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治庸办通报电视问政第二场曝光问题问责情况
记者唐煜 通讯员吴祺 陶涛
昨日,市治庸问责办通报了2015年上半年电视问政第二场曝光问题的调查整改问责情况。7月7日,电视问政第二场以“村级基层组织如何坚强有力”为主题共曝光18个问题,市治庸问责办对16个责任单位下发了督办函。目前,认定14个问题存在问责情形,33名相关人员受到问责处理,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7人;给予纪律处分15人,组织处理26人。
没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蔡甸区姚家林村委会副主任被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蔡甸区姚家林村村委会上班时间大门紧锁,无人上班”问题,蔡甸区委回告:6月1日上午,姚家林村委会工作人员提前下班,且未安排人员值班;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姚中胜对外公布值班电话未及时缴费导致停机。姚中胜没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工作失职,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邱大利,监督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处理;蔡甸街正处级干部胡国仲,作为包村领导,监督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对值班工作重视不够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两名村支书分别被诫勉谈话
针对“武汉开发区(汉南区)肖家村村委会大门紧锁,无人上班”问题,武汉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回告:6月10日,肖家村、川江村值班干部均因村支部书记安排,外出到村民家做拆迁思想工作,没有按要求在村委会值班。肖家村党支部书记魏仁付对值班工作重视不够,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川江村党支部书记段承江对值班工作重视不够,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未履行低保户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解放村村支书被诫勉谈话
针对“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邓南街解放村非困难户吃低保”问题,武汉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回告:经查,邓南街解放村低保户全某某,于2014年底贷款建房后,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村里考虑到其家庭条件困难,建房是为儿子结婚且是贷款,未及时停止其低保资格。具体负责村里低保工作的熊传勇,未履行对低保续保户入户调查职责,导致村内出现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解放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刘远兵未履行低保户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邓南街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李启高未履行好低保审核职责,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对村干部履职管理不到位
江夏区五里界街向村民公开道歉
针对“江夏区五里界街锦绣村还建楼入住难”问题,江夏区委回告:五里界街对锦绣村土地流拍估计不足,未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导致还建房未如期完工,影响村民入住。对高某某反映其借住房屋年久失修导致漏水问题,锦绣村大唐湾村村干部未采取措施解决,也未向街道及驻村干部报告。责令五里界街工委、街道办事处及锦绣村村委会向村民公开道歉。锦绣村原村委委员刘景才、现村委委员刘远之对村民饮水困难和房屋漏雨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负有直接责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章建国未履行日常巡查职责,管理失职,履职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杰,管理失职,履职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五里界街办事处副处级助理胡道刚作为驻村干部,对群众生活关心不够,对村干部履职管理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五里界街工委副书记程宪明作为驻村负责人,对群众生活体察不够,作风不实,对村干部履职管理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锦绣村原村支部书记陈锋已因经济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工作作风不实,联系群众不够紧密
武汉化工区新村村村支书被通报批评
针对“武汉化工区八吉府街新村村村支部工作时间不在岗”问题,武汉化工区工委回告:经查,部分村民反映村党支部书记郑耕喜一个星期来一回,一天只工作两个小时的问题存在夸大事实的情况。但通过走访调查,发现郑耕喜作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深入群众较少、联系群众不够紧密的问题,给予其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对无照经营问题查处力度不够
汉阳区十里工商所3人被问责
针对“汉阳区汤山村废品回收站垃圾成堆,环境脏乱”问题,汉阳区委回告:区工商部门对无照经营问题查处力度不够,汉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环境脏乱问题整治不力,导致汤山村垃圾成堆、环境脏乱。汉阳区工商局十里工商所聘用人员徐启生作为该区域执法巡查员,对无照经营户未严格依法进行查处,负有直接责任,已由汉阳区工商局对其进行解聘处理。汉阳区工商局十里工商所副所长蔡振中分管执法巡查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汉阳区工商局十里工商所所长熊洋海,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汉阳区汤山社区支部委员李翔,负责汤山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环境脏乱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汉阳区汤山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汉桥,监督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汉阳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副主任王源,分管汤山社区工作,对环境整治工作督促检查落实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在消防隐患整治工作中进取意识不强
武昌区风光村村支书被诫勉谈话
针对“武昌区风光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武昌区委回告:经查,风光村商户灭火器配置到位,并设置了相应的消防设施。针对该村仅有一个消防栓的问题,武昌区已启动消防栓建设招投标程序,并采取组建义务消防队、建设消防室、开展消防知识培训等措施。但调查中,仍然发现风光村在消防安全问题上办法不多,长期打不开局面。风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谢汉桥在消防隐患整治工作中进取意识不强,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没有及时化解村民矛盾
东湖高新区大谭村村支书被党内警告
针对“东湖高新区大谭湾村村委会财务和‘三资’管理混乱、账目未公示”问题,东湖高新区工委回告:经查,发现4笔补领的土地补偿款遗漏,也未进行公示。同时,发现大谭村部分村级项目未按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在后期补领的土地补偿过程中也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大谭村大谭湾村民组长谭绍猛,在大谭湾鱼塘水面承包合同中未按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另外在丈量后期补领补偿土地与屋前屋后土地面积时,程序不到位,工作上存在失职,负直接责任,拟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大谭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德堂对上述问题监督不力,导致村民矛盾没有及时化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拆迁代办公司违规将尚未拆除房屋出租谋利
硚口区长丰街党工委监督不力作书面检查
针对“硚口区长丰街东风村被拆迁房屋出租”问题,硚口区委回告:负责该地区拆迁工作的拆迁代办公司违规将尚未拆除的房屋出租谋利。长丰街党工委、办事处以及东风风华公司、东风村城中村改造工作委员会对此监督不力。
具体负责拆迁工作的东风风华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李宗安,对违规出租被拆迁房屋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东风风华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李家旭,作为拆迁工作的主体责任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长丰街党工委副书记童伟分管该区域拆迁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同时,责令东风风华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向长丰街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长丰街党工委对此监督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责令向硚口区委作出书面检查。
对小区占用公共绿地行为调查处置不力
江汉区常青街城管科分队长作书面检查
针对“江汉区新世纪花园梅园小区物业管理缺失,部分村民圈占房前屋后绿地”问题,江汉区委回告:调查发现,八达里社区对小区违法行为日常监管不到位,常青街办事处城管科对该小区占用公共绿地行为调查处置不力。常青街八达里社区居委会主任魏树芳直接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对小区业主侵占绿地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劝阻并报告,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常青街办事处城管科城管分队长刘敏,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处理。
履职不到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洪山区卓刀泉街办副主任被诫勉谈话
针对“洪山区小河西村电线乱拉乱牵,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洪山区委回告:卓刀泉街小河西村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主任梁丽芳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安全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卓刀泉街城管科科长王二阶、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主任陈磊监督检查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卓刀泉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罗列履职不到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给予其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4个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新洲区阳逻街余岗村土地补偿款冒领、透明度不高问题,新洲区委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青山区胜强村村委会要求村民垫钱办理社保,到期未承诺兑现归还问题,青山区委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先锋村还建小区村民未入住问题,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江岸区幸福湾小区党员长期未过组织生活,社区党支部履职不到位问题,江岸区委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3个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黄陂区罗汉街邱皮村土地征收补偿不到位、良田变荒地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黄陂区前川街、王家河街采砂船采砂导致良田垮塌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东西湖区径河街永丰大队村民文化生活欠缺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责编: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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