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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问政第四场已问责23人 18人因安全生产隐患被问责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07-21 07:49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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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治庸问责办通报了2015年上半年电视问政第四场曝光问题的调查整改问责情况。7月9日,电视问政第四场从“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不透明”,“安全生产隐患发现、整改、查处不及时”,“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组建、履职管理不到位”3个方面共曝光13个问题,市治庸问责办对8个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目前,认定7个问题存在问责情形,1个问题已移送司法处理,23名相关人员受到问责处理,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5人;给予组织处理23人。因不重视安全生产隐患,硚口区、江岸区和洪山区共计18人分别被问责。

    对消防安全管理指导不力督查不到位

    硚口区6名相关人员分别被问责

    针对“硚口区太平洋农贸市场背后的服装定制一条街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市安监局回告:硚口区长丰街办事处副主任刘力,对街道防火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不力,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长丰街办事处防火办主任李子寒,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组织检查不认真、不细致,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长丰街永利村村委会治安主任王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敷衍塞责、降低标准,没有督促经营户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给予其通报批评,扣发半年绩效目标奖处理;韩家墩派出所副所长刘国平,对责任区民警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不力,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韩家墩派出所民警李民,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不到位,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韩家墩工商所管片干部张强,在配合地方政府引导经营户外迁并进行合法经营工作中力度不够、执法不力、工作不实,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对消防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

    江岸区9名相关人员分别被问责

    针对“江岸区石桥工业园服装生产企业存在生产车间不符合安全规范、灭火器失效、锅炉没有年检且无专业人员值守、无安全生产记录”等问题。市安监局回告:塔子湖街派出所一级警长宋广智,对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督导不力,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参谋李炜,对企业存在的隐患未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区质监局特种设备科副主任科员高俊楠,对辖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不到位,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区质监局特种设备科科长殷雄,对发现的问题未采取严格措施杜绝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塔子湖街道办事处安全员罗应峰,未及时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检查工作不实,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塔子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负责人甘晓民,对辖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塔子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永东,对辖区企业安全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石桥集团董事张志德(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对企业隐患整改督导不力,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石桥集团副总经理李鸿斌,对园区企业安全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对无证燃气换装点组织打击不到位

    洪山区城管委燃管办主任被通报批评

    针对“洪山区江宏新村存在多个无证燃气换装点,执法人员执法不严等”问题。市安监局回告:洪山区城管委燃管办(市政设施管理科)主任(科长)边防,对江宏新村无证燃气换装点长期存在、屡打不绝的现象,组织打击不到位,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区城管委副主任陈志荣,对江宏新村无证燃气换装点查处工作督办和指导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区城管委主任赵扬对区城管委承担的全区燃气管理工作,统筹推进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前期科技项目管理确实存在问题

    相关责任人已移送司法处理

    针对“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等环节存在漏洞”问题,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回告:前期科技项目管理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甚至滋生了一些腐败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职能部门在项目受理、评审等环节存在着漏洞,处室权力缺乏制衡,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公开透明等。目前,相关责任人已移送司法处理。

    组建小区业委会工作中存有疏忽

    东西湖区稻香社区书记作书面检查

    针对“东西湖区金山银湖湾小区业委会组建程序不规范”问题,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回告:2014年11月24日该小区启动业委会组建工作,12月24日小区张榜公布了业委会筹备组名单,汪某某经业主推荐入选筹备组成员。其后,筹备组曾电话告知汪某某参加会议,汪某某表示没时间参加。由于该小区正处于弃管阶段,业委会筹备工作一度停滞,但没有及时通知汪某某。2015年4月17日业委会组建工作重启,汪某某全程参与了相关工作。稻香社区书记赵波作为小区业委会筹备组组长,工作中存在疏忽,造成一定影响,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对小区业委会换届不成功问题负领导责任

    一元街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被诫勉谈话

    针对“江岸区一元街兰陵大公馆业委会组建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回告:一元街党工委、社区党组织有关负责人对兰陵大公馆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和指导不到位,存在履行职责不力、执行政策不严等问题,致使兰陵大公馆业委会换届选举不成功。一元街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胡晓文对换届不成功问题负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天津社区党总支书记肖桂敏作为换届工作具体负责人,对换届不成功负直接责任,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对东辉花园小区业委会组建指导不力

    汉水桥街办事处时任分管副主任被诫勉谈话

    针对“硚口区东辉花园业委会未经法定程序更换物业公司、业委会主任履职不力且长期不交物业费”等问题,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回告:汉水桥街党工委和营前社区党组织对东辉花园小区业委会候选人把关不严,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高某某当选业委会委员,小区内部存在矛盾纠纷,街道、社区解决问题工作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汉水桥街办事处时任分管副主任姚光琴对东辉花园小区业委会组建指导不力,没有履行好职责,负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营前社区书记刘昌辉作为业委会组建工作具体负责人,对东辉花园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暨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对出现的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汉阳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被诫勉谈话

    针对“汉阳区南国名珠小区业委会组建程序不规范、财务不公开、业委会主任履职不力、汉阳经济开发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回告:业委会于2014年6月28日至今借支办公经费、备用金共8万,接到投诉后,2015年6月18日公示了经费使用明细,公示时间符合要求。2014年1月至8月期间,业委会主任陈某某以前期物业合同终止、新聘物业公司尚未进场为由拒不缴纳物业费,但在2014年9月补齐所欠物业费,之前和此后均正常缴纳物业费。汉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小区出现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工作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汉阳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刘军对南国明珠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负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4个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多家企业对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审批程序等信息不知情问题,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展览培育补助专项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汉阳区御水天城小区业委会候选人的推荐提名考察程序不公开问题,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江岸区大智嘉园小区业委会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1个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江岸区四唯街太平社区燃气代灌点内有使用明火炊具的厨房等安全生产隐患,有关部门对此督促整改不彻底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记者唐煜 通讯员刘志强 陶涛)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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