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力度 可免费乘公交
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条例加大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力度,见义勇为者可免费乘公交、免费游景区,并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均可享受优先照顾,以此激励更多人见义勇为。
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将分别授予市、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先进群体称号并颁发奖金。对事迹特别突出、在本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市政府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英雄群体,并颁发奖金。见义勇为英雄享受市级劳动模范的待遇。
见义勇为人员凭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轨道交通,游览本市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时免交门票费。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其直系亲属凭有效证件也可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条例还明确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综治机构应会同见义勇为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回访制度和长期跟踪服务制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各项优惠待遇。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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