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公布调查结果认为李卫东不存在学术不端
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卫东
日前,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卫东被举报学术造假、垄断资源一事在网络引起不小风雨,近日,江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公布了对李卫东被举报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认定意见,认为李卫东不存在学术不端,但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目前该校官网这一新闻点击率已达4100余次。
文/长江日报记者黄琪
7月以来,江汉大学法学院教师姚振强在多家网络论坛发帖,反映李卫东的师德问题,称其学术造假、垄断资源、引进人才不规范等。姚振强说,举报李卫东并非出于个人恩怨,今年5月,他曾向学校递交实名举报材料,未获得回应。今年7月,他再次向武汉市委组织部、湖北省教育厅、省市纪委等机关寄送材料,实名举报李卫东,并在网上持续发帖。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姚振强曾任法学院社会学系副主任,后辞去该职。他称,之所以辞去这一职务,也是因为院长李卫东独揽资源,导致下面的人工作不好开展。
举报期间,李卫东被公示拟任江汉大学副校长。江汉大学7月31日发布的武汉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显示,李卫东,现任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拟任江汉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
李卫东论文的文本检测报告之一
李卫东学术著作内容的部分出处,姚振强整理
论文检测结果各不相同
姚振强的举报信和相关材料指出,李卫东的多篇论文、学术著作存在抄袭,他举例,《可持续发展:我国生态文明观的表达和宣示——兼论举办“世界生态文明高峰论坛的作用与意义”》一文,发表于《江汉大学学报》2011年10月第5期。该文第一作者为时任该校校长,第二作者为李卫东,经论文检测系统检测,此文的抄袭率达到了37.97%。
针对姚振强的举报,8月11日,江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并于14日在官网发布了《江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关于法学院李卫东被举报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认定意见》。
《意见》表示,关于《可持续发展:我国生态文明观的表达和宣示——兼论举办“世界生态文明高峰论坛”的作用和意义》一文,该校期刊社出具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CNKI中国知网,检测时间2015-08-07 14:04:50)显示,总文字复制比为10.4%、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9%。
同一篇论文,姚振强检测的抄袭率达到37.97%,而学校检测的结果为10.4%。无独有偶,姚振强指出,李卫东承接的一本名为《转型期的社会管理研究》的学术着作,其“导论”中,主要观点部分经检测,抄袭率达49.25%,第十二章抄袭率甚至达97%。江汉大学检测结果显示,该书导论的总文字复制比为11.8%、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8.8%。第十二章第一部分的总文字复制比为88%、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83.9%;第二部分的总文字复制比为97.5%、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81.6%。
同一篇论文、同一本书籍的重复率检测,缘何差别这么大?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大致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姚振强采用的是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而江汉大学期刊社采用的是CNKI中国知网检测系统,两个系统的数据库不一样,造成结果不一样;另一个原因是,江汉大学期刊社检测的时间范围截至论文发表前,而姚振强检测的时间范围截至2015年7月,存在一定误差。
江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给出的认定结果是:《可持续发展:我国生态文明观的表达和宣示》一文的文字复制比符合学术论文作品原创性要求的基本惯例,不存在学术不端问题;《转型期社会管理研究》一书属编写性著作作品,导论文字复制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不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第十二章存在文字复制比过高,引用他人作品不够规范的问题,第一作者应承担主要的学术规范责任,但第二作者李卫东也存在把关不严,治学不够严谨的问题,应引以为诫。
“不存在以课题形式谋取私利问题”
此外,对于举报材料中涉及的李卫东以课题形式谋取私利问题,江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经调查给出认定结果:李卫东2013年至2015年主持承担的7个项目经费支出5.70375万元,代管的《武汉社会管理创新模式与实践研究》项目经费总支出16.5694万元,不存在以课题形式谋取私利问题。
对于举报材料涉及的李卫东引进人才不规范问题,江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给出认定结果:法学院社会学专业引进的3名博士,招聘工作是规范的,符合上级和学校的招聘政策、程序和用人标准。
姚振强昨日告诉长江日报记者,湖北省教育厅已于14日就他的举报给予了答复,结果和江汉大学官网公布的认定意见大同小异。
截至16日晚,武汉市委组织部尚未公布李卫东的正式任命结果。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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