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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注销餐馆躲员工讨薪 律师顺藤摸瓜讨回20多万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08-31 07:54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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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被辞退要讨薪,老板却故意把餐馆注销。昨日,记者了解到,在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帮助下,5名员工已成功拿到20万补偿金。

    今年1月8日,江岸区某餐馆在拖欠工资情况下,一次性辞退王某、叶某等5名员工。据了解,在用工期间,该餐馆并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也没有让员工享受法定节假日。在被辞退后的第二天,王某、叶某等人求助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希望讨回应得的血汗钱。

    公益律师、市民之家法援工作站律师朱宏伟接手此案后,立即为他们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就在律师着手将该餐馆告上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启动相关程序时却发现,该餐馆老板故意将餐馆工商登记主体注销,来了个“金蝉脱壳”。

    餐馆不在了,该找谁维权?朱宏伟律师通过调查走访发现,该餐馆实际有2名合伙人且具有经济实力。于是,朱宏伟律师着手通过诉讼程序帮5名被辞退员工维权。

    王某2012年开始在该餐馆当厨师,前两年每月工资4000元,随后每月工资增加500元。他说,工作第一年餐馆没有和他签合同,每月工资都是现金支付,根据合同,工作一年他就享有5天年假,但实际上4年多来,餐馆却没有给假,也没有给他办理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

    据了解,其余4人和王某的经历相似,都存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合同、没休年假、未办理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等问题。

    朱律师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未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未安排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5年4月,在朱律师建议下,5名被辞退员工将两名合伙人告上江岸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年休假、失业保险等共计20万元。

    随后,该区法院开庭审理,依律师提供的案件线索及时查明认定了两名合伙人主体资格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及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无故辞退员工的事实。

    今年6月,法院判决两名合伙人共同支付5名被辞退员工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年休假工资、失业保险金等共计200616元。(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李明照)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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