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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罐车满载汽油 “带病”闹市行 3项违规面临重罚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09-01 07:26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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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带押运员,车载灭火器失效,明知存在安全隐患,司机却驾驶满载汽油的重型罐式货车进入闹市区。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昌交通大队获悉,交警连续查获2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运油车。

  8月30日10时40分许,车牌号为“鄂ARG7**”的重型罐式货车行驶至武昌区津水路,执勤民警见其未按规定在车顶安装危险品标志灯,拦下检查发现,该车满载22立方米汽油,却未配备押运员,2个车载灭火器均锈迹斑斑,指针指到红色区,无法使用,储油罐的紧急切断装置也不符合要求,存在多重安全隐患。

  据驾驶员熊某称,押运员是他哥哥,早上兄弟俩从青山石化油库加满汽油出发,准备运送到南湖建安街中国石化加油站。行驶途中,哥哥临时有事要回紫阳路的家中,商定由自己先将车开到油站卸油,哥哥随后到油站会合。没想到,独自开了几百米后,被交警拦停。

  交警随后联系到押运员熊某,要求其来现场配合调查。可当熊某到达现场后,执勤交警发现押运员熊某所持有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早在2013年6月就已过期。

  考虑到该车满载汽油,危险性很大,2名民警押运油罐车先到油站,将汽油卸下后再暂扣车辆。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车3项违规:未在规定位置放置危险品车辆运输灯:运输途中未配备押运员;罐体布满灰尘、车辆反光标识不明显、未安装专用紧急关闭装置的控制阀。该车驾驶员面临罚款200元、一次记6分的处罚;该车所属公司由于危化车辆在运输途中未配备押运员,将面临1-5万元处罚。

  昨天上午8时20分,武昌交警在雄楚大道晒湖路口执勤时,又查获一辆没有押运员的运输柴油的危化品车。责令驾驶员在石牌岭加油站卸油后,回大队接受处理。

  交警介绍,危化品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配备一名具备消防知识的押运员,随时注意安全防范、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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