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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问政“期中考”问责249人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09-02 06:41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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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长江网

  市治庸办昨通报21个问题补充调查整改问责情况

  昨日,市治庸问责办通报了2015年上半年电视问政“期中考”曝光的21个问题补充调查整改问责情况。从7月15日起,市治庸问责办对2015年电视问政“期中考”曝光问题,通过媒体逐一公开调查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电视问政“期中考”共曝光121个问题,市治庸问责办认定100个问题已查清事实并同意其问责处理意见。截至9月1日,2015年上半年“电视问政”曝光问题共问责249人。其中,处级干部4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05人;给予纪律处分46人,组织处理248人次。

  江夏区7名干部或其亲属参与违建

  分别被党政纪立案或问责处理

  针对江夏区美院coast别墅违建严重问题,江夏区政府回告:江夏区整改工作领导专班负有领导责任,庙山办事处、区城管委和区房产局三个成员单位共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庙山办事处副书记张正军负责具体工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庙山办事处主任樊友华负有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庙山城管中队队长潘明高作为执行执法工作负责人,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区城管委副主任胡军分管全区城管执法工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区城管委主任范汉斌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房产局物业科负责人肖誉作为专班房产工作直接责任人,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区房产局局长闵运奎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另查明,区环保局局长苏军、区卫计委副书记、副主任章友文、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吴天军、区疾控中心主任董明娜、区环保局开发科副科长赵春香、区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程淑芳、区绩效办公室副主任林安更等7名干部或其亲属在该小区参与违建,分别予以党政纪立案或问责处理。

  对来访人员信息登记仅靠保安主观识别和引导

  蔡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被诫勉谈话

  针对蔡甸区社保局办理群众投诉渠道不畅通等问题,蔡甸区政府回告:区政府机关办公楼的安全保卫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具体工作由外聘的保安队员负责。机关大院家属生活区到办公大楼后门之间留有通道,未设置岗哨;对来访人员信息登记方法陈旧、手段单一,仅靠保安队员的主观识别并引导手工登记,缺乏对来访人员基本信息的真实保障,导致不能如实、全面地反映来访人员情况,管理方法和技术上存在一定漏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田建桥,对其所负责的机关办公楼的日常办公秩序管理工作监督不力,管理不到位,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群众投诉

  化工区八吉府街综治办副主任被通报批评

  针对武汉化工区投诉电话接听人员态度不好、整改不到位问题,武汉化工区管委会回告:街道综治(信访)办公室副主任米学力,在处理群众电话投诉过程中,未按照管委会规定的办理群众投诉的规定程序受理,存在态度不好、推诿等问题,给予街道综治(信访)办公室副主任米学力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

  擅自转让代管职责

  黄陂区罗汉街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被党内警告

  针对黄陂区罗汉街邱皮村土地征收补偿不到位、良田变荒地问题,黄陂区委回告:罗汉街邱皮村党支部书记耿国胜,在具体实施预征地和后续农用地管理中失职,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罗汉街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鲍小敏,在违规预征地和代管农用地过程中,工作失误,擅自转让代管职责,与群众沟通交流不够,作风不实,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时任罗汉街办事处副主任朱保生,对违规预征地负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对无证采砂行为未及时制止并处罚

  时任黄陂区水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被行政警告

  针对黄陂区前川街、王家河街采砂船采砂导致良田垮塌问题。黄陂区委回告:王家河街青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祥春,对该村采砂点日常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王家河街三合店管片总支部书记吴三华,对无证采砂问题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给予其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时任黄陂区水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腊生,未严格履行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对无证采砂行为未及时制止并处罚,工作失职,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对文娱活动中心管理不到位

  东西湖区一社区专职管理人员被辞退

  针对径河街永丰大队村民文化生活欠缺问题,东西湖区委回告:径河街十字路社区文娱活动中心专职管理人员潘丽萍,对该文娱活动中心管理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已对其进行辞退。径河街十字路社区副主任卢杰,分管社区文娱活动,对文娱活动中心督促检查不到位,疏于监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对通行青化路超重超载车辆的治超工作不到位

  青山区治超工作专班一协管员被辞退

  针对青化路屡修屡破问题,青山区政府回告:经查,青化路屡修屡破主要是因为通行该路段的超重超载车辆过多,治超工作不到位造成。青山区治超工作专班执法中队协管员桂进,作为该路段治超日常巡查人员,对该路段道路日常巡查不到位,对超载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报告,负有直接责任,已对其进行辞退。青山区治超工作专班执法中队队长黄嵩,对该路段超载治理和执法工作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青山区治超工作专班负责人,区城管委白玉山街执法中队队长董宏生,对该路段治超工作督导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未安排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日常巡查管控

  洪山区和平街城管服务中心副主任作书面检查

  针对欢乐谷大道停车场变成驾校练车场、4S店的停车仓库问题,洪山区政府回告:该地块上位规划为绿地,后改为绿地复合利用停车场,但建设方始终未办理相关调规手续,并在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成临时地面停车场。后因该项目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先后出租作为驾校训练场地和4S店停放车辆场地。洪山区和平街城管部门对该问题发现查处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和平街城管服务中心副主任杨先进,未安排城管执法人员对该区域进行日常巡查管控,致使未及时发现处理,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对行政执法程序不到位问题未及时提醒

  汉南区环保局副局长被通报批评

  针对汉南区武汉典金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超标排污问题,市环保局回告:经查,该企业2012年8月验收投产后,汉南区环保局一直对该企业进行环境监测,并分别于2012年9月、2013年12月、2014年9月对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处罚。2014年11月,因该企业未按期完成违法排污治理任务,汉南区环保局提请汉南区政府对该企业实施关停。汉南区政府于2014年12月12日下达了停业决定,该企业一直未执行。对此,区环保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前期行政执法程序不到位,故其停业决定一直未执行。汉南区环保局副局长余国华,分管法制工作,对汉南区政府行政执法程序不到位的问题未及时提醒,工作不到位,导致法院未受理实施强制执行申请,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

  未及时制止“兔子”揽客问题

  新荣客运站2名管理员被留岗察看1个月

  针对江岸区新荣客运站存在“兔子”揽客、的士拒载与拼客、站内值班人员缺岗等问题,江岸区委回告:新荣客运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当班管理员陈红光、雷红未及时制止“兔子”揽客问题,给予留岗察看1个月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管理员、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江彪、何厚明执勤守控过程中因工作疏忽、执法不力,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处理;当班交通稽查执法负责人、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干部胡象明,在整治新荣客运站周边环境、打击客运车辆揽客行为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区城管委执法大队直属一中队副中队长苏海强制度落实不实,人员管理上力度不够,工作调度失误,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未能有效根治“兔子”揽客问题

  武昌区站区办综合执法队长被通报批评

  针对武昌火车站西出站口“兔子”揽客、的士拒载等问题,武昌区委回告:“兔子”揽客问题未能有效根治,区站区办执法队员田昌华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区站区办综合执法队队长孔龙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区站区办调研员曹延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对“兔子”揽客行为指挥、调度失误

  汉口火车站综合执法队二分队队长被通报批评

  针对汉口火车站站前广场存在“兔子”揽客、发展大道金家墩存在“兔子”揽客等2个问题,江汉区委回告:汉口火车站综合执法队二分队带班队员袁汉华,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巡查监管不到位,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综合执法队二分队队长杨彬对“兔子”揽客行为指挥、调度失误,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综管办副主任姚峻,未正确履行整治“兔子”揽客行为的管理职责,对“兔子”揽客行为处置不到位,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一家网吧违规经营

  7名相关工作人员被问责

  针对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育才路上奇网吧有未成年人上网、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问题,武汉经济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回告:区工商局百花工商所主任科员钟家波对上奇网吧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制止,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百花工商所副所长翁祖祥对上奇网吧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制止,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万俊对上奇网吧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制止,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原区工商局副局长黄兆均对上奇网吧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制止,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区文体新闻广电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王长明对筹建中的上奇网吧有未成年人上网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原区文体新闻广电局综合执法队大队长吴莉蓉对筹建中的上奇网吧有未成年人上网负有执法监管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区文体新闻广电局副处级干部蔡见平分管政策法规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筹建中的上奇网吧有未成年人上网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未办理审批续办手续在道路违规设置围挡

  东湖风景区城管局分队长作书面检查

  针对东湖鲁磨路梅园门口道路围挡违规设置问题,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回告:经查,2015年3月,该处道路施工《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到期后,施工单位在未办理审批续办手续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施工打围并擅自扩大挖掘、围挡面积。东湖风景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刘海,未及时发现该路段围挡违法行为,导致执法中队未及时处理相关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东湖风景区城管局分队长李智,负责该区域城管工作,对该路段围挡违规设置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6个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针对菱角湖万达地下停车场变成超市问题,市国土规划局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针对沌口路损坏,施工围挡影响车辆出行问题,武汉开发区管委会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针对江岸区四唯街太平社区燃气代灌点内有使用明火炊具的厨房等安全生产隐患,有关部门对此督促整改不彻底问题,市安监局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针对新洲区双柳街中东磷化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料随意堆放、污染河流,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处理不到位问题,市环保局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针对硚口区宝丰路体育广场规划停车场被占用问题,市国土规划局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针对江夏区金港新区长山口垃圾填埋场渗膜破裂未修复问题,市环保局回告: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记者唐煜 通讯员刘志强 吴祺)

责编: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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