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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举行调整方案听证会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拟上涨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09-24 06:30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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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记者康鹏 通讯员苏舒)昨日,省物价局组织召开听证会,对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调整方案进行公开论证,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

  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是:省、市示范高中学费由目前的每人每学期675元上涨至900元,一般高中由470元上涨至630元,分别上涨了225元和160元,涨幅分别为33.33%和34.04%。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据介绍,这次学费调整涉及我省422所公办普通高中的82.3万学生,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高二高三老生学费照旧,高一新生多退少补。

  湖北省上一次调整高中学费是在2013年,在那一次调整中,省市示范高中学费上涨了175元,普通高中上涨了120元。

  为何要在此时提高普通高中学费?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解释,今年,全国取消了高中择校生,学校的学费收入明显减少,加上教育培养成本持续提高、学校债务等原因,许多公办高中运转经费十分困难。

  数字显示,取消择校生后,今年我省高中学费收入比去年少了10亿元,相当于每个学生每学期少交了600元,大大减少了学校收入。另一方面,经过测算,2012年以来,我省公办高中生均培养成本每年上涨14.8%,2004年至今的11年时间,共上涨了超过140%。

  在我国,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目前,我省高中学费占教育成本的比例为16.9%,取消择校生后,降至9.5%,即使上涨,仍远低于我国法律规定25%的上限。

  价格听证19人赞成,1人反对

  省物价局表示,与周边省市相比,我省高中学费处于中等偏低水平。调整后,河南省市示范高中学费为1000元,一般高中800元,重庆高中学费为800-1200元,安徽省级示范高中学费为800元。

  昨日,参加听证会的有来自社会各界的20位听证代表,他们中有个体户、农村村民等消费者代表,也有高中校长、教师等经营者代表,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代表等。其中,有19位对方案表示赞成,1位反对。

  多数代表表示赞同,并建议政府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对贫困地区和学生,要落实奖助贷等助学政策,做到不让一个孩子因没有学费而辍学。

  来自仙桃的工商个体户张双艳表示反对,她认为,对许多普通家庭而言,教育开支是家庭主要负担,一个家庭为了培养一个高中生,有的要租房陪读,还要拿出好几年的积蓄,教育成本上升应由政府加大投入,而不应向家庭转嫁。

  省物价局表示,将研究听证会的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方案,方案需报经省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责编: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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