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被车撞死 女子欲向车主索要精神损失费
(记者贾雪梅)养了3年的宠物狗被过路车辆撞死。“这只狗就像我的孩子一样,能否向车主索要精神损失费?”昨日,青山居民王女士向晨报律师在线(群号:361946969)求助。
33岁的王女士与丈夫结婚5年后一直没有孩子。3年前,王女士决定买一只泰迪犬养,泰迪给王女士家带来很多欢乐,夫妻俩像养伢一样照顾泰迪。8月底,泰迪在家门口玩,王女士一直在和邻居聊天,一辆汽车从家门口经过,泰迪追着车子跑了一段路后,被另一辆车给撞死了。王女士说,泰迪的死给全家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希望向两个车主索要精神损失费。
【律师说法】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胜超解释,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对于一般侵权行为均采取过错责任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这里的过错指的是故意或过失。如果没有主观过错,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失也不构成侵权。本案中两位车主正常行车,对宠物狗尾随车后和突然窜出的行为无法预见,对由此所造成宠物狗死亡的结果不存在主观过错。即使两车主构成侵权,撞死宠物能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持谨慎态度,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只会根据宠物的实际价值赔偿宠物主人的财产损失。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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