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生日做密码 钱包遗失银行卡盗刷两万余元
市民梅先生的钱包、身份证等被盗,小偷赵某在ATM上用他的生日做密码试探,取了21500元。记者昨悉,青山区人民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014年3月初,梅先生家中被盗,银行卡、身份证、钱包等物丢失。随后,梅先生被盗的工资卡和信用卡共被取走人民币21500元。梅先生发现自己银行卡遭盗刷后,立即向公安局报案。
2014年4月底,盗走梅先生钱包等物的赵某被抓获。据赵某交代,他在入室盗窃拿到银行卡与身份证后,在ATM上用梅先生的生日做密码试探,最终在梅先生工资卡取了18500元,在信用卡取了3000元,并将其挥霍。
青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决赵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未缴纳);涉案赃款人民币21500元继续追缴,并发还给梅先生。(记者 李光正)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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