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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上网扫货已有政策撑腰:预售可退货赠品享“三包”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11-04 08:18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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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我们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赠品不享受三包服务”……今年“双11”,要是有商家还随意以这样的理由“忽悠”您,就可能违规了。武汉晚报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根据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集中促销活动如出现上述限制条款,可能会被查处。

  预售商品能7日无理由退货

  去年“双11”,各大电商平台上网购预售款盛行,即买家提前下订单,支付订金,可在“双11”期间享受超低价格优惠。这种看上去十分诱人的促销方式让不少“剁手党”吃了苦头。因为想退货时,商家却告知“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订金恕不退还。”订金只有“打水漂”。

  今年“双11”,“预售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有了政策支持。10月1日出台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参与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电商平台和经营者,不得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增加限退条件等不合理的规定。

  赠品也享“三包”待遇

  另外,不少网友还碰到商家把过期的箱底货或残次品当礼物赠送的事情。想换个别的,卖家一句“赠品一概不参与退换”就拒绝了。新规也给赠品上了一道“紧箍咒”,规定网络集中促销中附赠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依照《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产品质量法》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服务。

  部分商品不在退货范围内

  哪些商品不在“7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内?根据新规,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此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化妆品、电子产品退货难

  武汉晚报记者昨天在天猫商城“双11”页面随机点开了8家店铺,包括2家化妆品专营店、2家服装店、2家箱包专营店、1家电子产品专卖店、1家内衣专营店。当问及“是否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时”,只有卖服饰、箱包、内衣的4家店的客服人员爽快回应,今年所有商品均支持无理由退款。而卖化妆品和电子产品的网店则表示不能无理由退款,需要找实体店“鉴定”,出具有质量问题的单据才能退货。

  对此,武汉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对于化妆品、电子产品等商品,消费者往往在开封试用了才决定是否退货,所以商家不愿意执行“无理由退货”。但商家笼统地将其排除在“无理由退货”范围外是不符合新规规定和本意的。在“双11”期间以及其他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如果遭遇不公平交易现象,消费者可以向卖家注册公司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见习记者张希为 记者马辉 通讯员张镝

责编: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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