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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起诉哥哥讨欠款 离婚哥嫂被判共同偿还婚内债务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11-27 06:57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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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林慧婕 通讯员李金星 孙思)哥哥还在坐牢,且已与嫂子离婚,亲生妹妹此时向法院起诉哥哥和嫂子,追讨两人婚内的欠款。离了婚的嫂子直呼冤枉,近日,这起亲生兄妹间的债务纠纷案件在新洲区人民法院审理完结。

  “之前哥哥和嫂子在新洲买房子就是我出的钱,后来哥哥还向我借了15万,这些都是他们婚内的债务,虽然现在离婚了,但还是应该共同承担。”小红向新洲区人民法院起诉远在外地监狱服刑的哥哥阿强和前嫂子王华。

  小红称,2009年,阿强和王华结婚,婚后两人在石家庄生活,2010年,哥嫂说要在新洲老家买房子,小红帮他们支付了23.6万元。2011年,阿强分两次向小红借款,一共借了15万元。2014年,阿强犯事进了监狱,没几个月,王华就和阿强离婚了。小红认为,买房子时她支付的23.6万元和后来借款的15万元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两人的共同债务,希望法院判决两人一起偿还。

  对于小红的诉请,阿强表示确是事实,并且没有异议。

  可是王华却持有不同意见:“在新洲买房之前,阿强就把购房款汇入小红的账户了,小红只是去售楼部代交。”王华还出示了银行的交易明细证明小红收到了23.6万元的汇款。但是对于15万元的借款,因为小红手持有效借条,王华无法提出反证。

  经过新洲区人民法院的审理,23.6万元的购房款并不属于借款,小红只是代为支付。对于15万元的欠款,小红与阿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阿强向小红借款发生在与王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王华与阿强应当共同承担向小红偿还借款的民事责任。法院最终判决,阿强、王华共同向小红偿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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