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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权力清单瘦身近六成 向区放权力度有史以来最大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12-30 08:16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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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刘敏峰 陈德科)昨日,市政府正式发布新一轮调整和规范后的市级权力清单:市级保留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共1822项,其中由44个市直部门直接实施的为1476项,下放到区分局实施的为346项。总数比去年公布的4516项减少2694项,“瘦身”近60%,目前是全国同类城市中保留市级权力事项最少的城市。

  这次精减调整,下放到各区直接实施的权力事项1565项,下放比例达34.7%,占此次减少事项总数的58%。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市放权力度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

  向区放权,主要是立足市、区政府的功能特点,进一步理顺市、区之间的职责关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解决多层多头重复执法问题,避免发生“市里管得着看不见,区里看得见管不着”现象。这些权力事项下放后,强化了各区日常巡查和监管执法职责,但这并不意味着市级部门要做“甩手掌柜”,市级部门仍然承担对重大、疑难、跨区域案件的执法以及执法监督职责,并加大了市级部门在制定规划、科学决策、综合协调、执法监督、绩效考核上的力度。

  在这次优化和调整权力清单时,我市还依法依规取消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231项,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的设立、变更、撤销备案,对违反运营资质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等。同时,适应改革要求,暂缓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国内植物检疫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企业松绑,为百姓减负。

  市政府通知要求,对保留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市直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调整优化工作。以“简便、明了”为原则,进一步优化程序清单,简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精简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减少工作环节和需提交的材料,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以“强化、管用”为原则,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以立规明责为基础,以履职追责为关键,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职责边界,健全问责机制,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据悉,区级权力清单也在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将于近期发布。

 责编: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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