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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人员将免费乘坐公共交通 优惠待遇逐步落实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1-07 07:33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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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1日起开始实施,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昨起开展慰问走访见义勇为人员活动,将按照条例逐步落实他们的各项优惠待遇。

    昨日下午,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人一行赶赴新洲,看望慰问了因见义勇为牺牲的新洲区电大教师陈波的家人,以及李集街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成员之一的高仁林。

    13年前,陈波为制止歹徒伤害学生,挺身而出,勇斗歹徒,献出了年仅41岁的宝贵生命。陈波牺牲后,留下了年迈的双亲、妻子及女儿,家里生活比较困难。

    53岁的高仁林家里目前也十分困难,妻子患病多年,年近八旬的母亲身体状况相当不好,全家仅靠高仁林外出打零工的收入维持生活。

    根据新实施的《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综治机构应当会同见义勇为社会组织,对见义勇为人员坚持回访和长期跟踪服务,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各项优惠待遇。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此次开展的慰问活动,是落实见义勇为人员各项优惠待遇的开始。据了解,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正在摸排见义勇为人员及牺牲见义勇为人员的直系亲属,近期,相关人员将凭有效证件可以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城市轨道交通,游览本市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免交门票费。(记者 李亦中 通讯员 朱旎)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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