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4.7万网购的食品违规 顾客“挑错”获47万赔偿
武汉市民冯先生从网上购买了两样食品,但经查询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后发现,这两样食品均存在明显的违规之处。“较真”的冯先生遂将商家告上了法庭。
日前,冯先生收到法院判决书:商家应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合计47万余元。去年4月6日至12日,冯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东来顺”牌秘制醇香酱牛腱等酱卤肉制品,总计金额22130元。 相关产品的外包装显示配料中,有“食品添加剂(焦糖色……)”字样。冯先生查询发现,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焦糖色作为食品添加剂时,并未允许使用在酱卤肉制品中。
在另一次网购中,冯先生在同一商家处买了302瓶“普丽普莱辅酶Q10软胶囊”,折后价24888元。产品包装上称,这种胶囊每粒添加了“辅酶Q10”100毫克,成人每次1粒,每日1到4次。而冯先生查阅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规定后发现,含“辅酶Q10”的产品,其辅酶Q10的日推荐量不得超过50毫克,且只能添加到保健食品中,而他所购买的只是普通食品,日推荐量达100到400毫克,是国家规定限量的2到8倍。
冯先生认为这两样网购食品都有违规之处,遂将商家告上法庭。1月22日,汉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涉案食品的确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商家向冯先生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合计47万余元。(动向新闻&湖北日报记者沈度)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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