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电视问政“期末考”问责176人 处级干部15人
昨日,市治庸问责办通报了2015年电视问政“期末考”11个曝光问题的补充调查整改问责情况。通报称,这11个问题补充调查问责17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5人,组织处理12人。
市治庸问责办在通报中称,2015年电视问政“期末考”六场共曝光118个问题,市治庸问责办认定71个问题已查清具有问责情形,认定46个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1个问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从今年1月12日起,通过《长江日报》等媒体逐一公开了调查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2015年电视问政“期末考”曝光问题共问责176人,其中,处级干部1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61人;给予纪律处分33人,组织处理143人。
城中村改造村民过渡费断档
后湖街城改办一工作人员被诫勉谈话
江岸区后湖街连城村城中村改造,村民过渡费断档问题,江岸区委回告:2011年,连城村开始启动城中村改造。2012年2月,连城村土地挂牌,由市城开公司摘牌,并委托武汉银兆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拆迁还建,向拆迁户支付过渡费。连城村、城开公司、银兆公司三方合作协议协定,预计2015年5月完成连城村还建房建设,共需向拆迁户支付36个月拆迁过渡费。由于原三方合作协议未明确36个月以外过渡费发放的责任主体,城开公司、银兆公司此时也出现资金困难,未及时支付连城村拆迁户过渡费。针对此问题,江岸区政府召集城开公司、银兆公司、后湖街道、连城村进行多次协调,目前已明确过渡费支付主体,并已筹集资金将超期过渡费发放到位。
给予江岸区后湖街城改办工作人员梅曼琳、连城村负责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支部委员魏辉国诫勉谈话处理。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4名相关责任人被党纪立案调查
洪山区武泰闸红旗村近20户村民土地被征用,青苗补偿和租地补偿款10年未落实问题,洪山区委回告:经调查,由于该村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且近十年内三次搬迁,财务人员数次更换,领款人员签字确认的《村民补偿发放明细表》已经遗失,无法证明补偿款发放事实。鉴于已联系上的涉及领取补偿款的村民绝大多数承认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且相关人员对当时施工时的情景、领取补偿款的场景等细节方面的描述与发放补偿款的张少贵的描述大体相近,就目前调查掌握情况而言,暂未发现青苗补偿款未发放问题。鉴于还有6户村民无法联系,下一步将积极与其他村民联系,核实补偿款发放情况。
对红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张鸿,居委会副主任章士明,红旗村委会原委员刘仁利,财务人员余英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给予洪山乡经管站原站长杨光鹏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车辆存在违停现象
路段警长和民警分别被通报批评
白沙洲立交下的烽火钢材、烽火汽配、烽火机电市场停车位不足,附近的青菱科技园停车场却车辆较少等问题,洪山区政府回告:经查,青菱科技园停车场为规划停车场用地,符合相关规划,系洪山区政府2015年承诺建成的两个公共停车场之一。青菱科技园停车场周围300米范围内规划有住宅30万平方米,产业用房30万平方米及两个学校,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使用”的原则,该停车场建设是结合青菱地区的规划情况,对未来青菱地区停车需求的谋远考虑。关于来烽火钢材、烽火汽配市场交易的车辆不得不停在路边,严重影响交通的问题,该处车辆存在违停现象。洪山区交通大队三中队对此路段警力投入不足,导致此处停车交通秩序管理出现空白,分别给予洪山区交通大队三中队该路段责任警长黄建强、该路段巡逻民警刘波通报批评处理。
监管不到位致73棵香樟树枯死
市公路养护所路政二中队队长被免职
汉施公路滨湖桥头至农耕年华段70多棵香樟树枯死问题,市园林和林业局回告:武湖农场在未取得市交委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对汉施公路滨湖桥至农耕年华范围内左侧的公路行道树强行违法进行了移栽,市交委公路管理部门对此监管不到位。移栽后,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对移栽树木进行有效管理,导致73棵香樟树枯死。
给予项目管理单位五通城投公司该项目负责人刘凯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项目施工单位黄陂区市政责任有限公司该项目经理王先咏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下浮工资并扣发年终奖金。
对市交委公路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交委已在该问题发生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给予市公路管理处路政科科长宋娟、公路养护所所长李尚彬通报批评处理,给予公路养护所副所长杜立波行政警告处分,取消路政科、公路养护所及相关个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公路养护所路政大队和路政二中队进行通报批评,对路政二中队队长夏义晨进行免职,扣除路政大队大队长王伟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汉施公路管理站站长叶斌进行留岗察看并扣除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路政二中队路政内业管理人员王小利当月20%绩效工资。
学校门前道路施工管理混乱
东西湖区建筑安全监督站副站长作书面检查
东西湖区三店学校门前道路施工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东西湖区委回告:经查,东西湖区三店学校门口数百米长的工地现场没有任何围挡、隔离设施,建材无序堆放、渣土暴露在外,行人、机动车、施工机械混杂其间,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属实。给予区建筑安全监督站副站长陈海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给予区城乡建设局文明施工管理专班组长周厚维诫勉谈话处理。
垃圾场周边乱倒现象屡禁不止
垃圾中转站3人被问责
三环线黄孝河桥附近绿化林、汉黄路岱家山附近、汉黄路三环高架下林地被毁坏问题,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城管委回告:关于三环线黄孝河桥附近绿化林被毁坏问题,现进行的堆渣土施工,系园林景观改造施工用土,不属于占绿行为。关于汉黄路三环高架下林地被毁坏问题,高架桥下两侧已建绿化带内树木、草地生长良好,未发现有损绿毁绿的情况。
关于汉黄路岱家山附近林地被毁坏问题,由于该处属于城乡结合部,管理过程中,岱山垃圾场封闭围墙多次遭到社会人员的破坏,原垃圾场周边乱倒现象屡禁不止。江岸区城管委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垃圾中转站和岱山村村委会有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给予江岸区城管委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垃圾中转站岱山垃圾场管理人员陈善雄通报批评处理;给予垃圾中转站分管副主任张凌同志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垃圾中转站主任殷志文同志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岱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邓征祥诫勉谈话处理。
4个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黄陂区姚集“百兴街”挖山建房“两证”难办问题,黄陂区政府回告:经查,百兴街项目系“未批先建”违法建筑,未办理用地、施工、消防等手续。2014年电视问政“期末考”曝光相关问题后,6名责任人受到问责或党政纪处分,其中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黄陂区正在完善4栋还建房相关手续,春节前完成发证工作,对其他房屋依法依规处置后再完善相关手续。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东湖高新区光谷新世界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高,闲置率高,车辆停在马路上问题,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回告:对临时停车费中3元/小时/车的车位租金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不明确,江夏区物价局于2015年8月26日对新世界物业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该物业公司正就该处理申请行政复议。对于周边道路停车问题,已对武汉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大队二中队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汉阳区汉城花园小区,多栋楼房外墙墙面脱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市安监局回告:2015年5月,汉阳区建管站发现该项目出现多栋住宅外墙开裂脱落的情况后,及时督促协调施工单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对陆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维修。在维修工作迟迟得不到有效落实的情况下,汉城村向汉阳区建管站进行了书面报告,2015年5月13日,汉阳区监管站对2家施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2015年12月经媒体曝光和电视问政后,汉阳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督促原设计、施工单位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维修方案,开展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汉阳区四台工业园园区污染严重问题,市环保局回告:2012年以来,汉阳区环保局加强对四台工业园区产生废水企业的环境监管,先后对未污染防治设施或不具备整治条件的7家涉水企业实施了关停,责令搬迁3家涉水企业。通过每年对四台渠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超标因子主要为氨氮、总磷与动植物油,属生活污水特征污染物。汉阳区将加快推进四台村城中村改造工作步伐,将四台地区污水排放纳入汉阳区雨污水专项规划,在“十三五”期间在源头上解决该问题。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1个问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湖光村换届选举中费用过大问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记者唐煜 通讯员吴祺 段晨晨
责编: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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