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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报销半年经投诉才被受理 社保处:出院小结不合规定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1-29 08:20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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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王平)家住汉阳的李女士是一名身患高血压三期,长期瘫痪在床,几乎成了植物人,想办理重症却不被受理。更让患者家属不理解的是,向市长热线投诉后,社保处主动联系,同意受理申请。

  李女士丈夫宋先生介绍,去年5月25日晚,67岁的老伴在家突发脑溢血,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后,命虽然保住了,但老伴一直昏迷不醒。宋先生说,后来经过两个月治疗,老伴病情有所好转,但仍不会说话。昨日,长江日报记者在宋先生家,与李女士说话,她只是呆呆地看着记者。

  宋先生说,他和老伴一个月收入只有2500元,这次治病花了11万元,实在吃不消,想办理重症后,看病可以多报销一点。去年9月起,宋先生先后跑了五六次汉阳社保处申请办理重症,都被工作人员以不符合要求拒绝。本月22日,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宋先生向市长热线进行了反映。27日,宋先生突然接到汉阳社保处电话,要他来社保处办理。

  宋先生说,还是原来的材料,此前说不符合要求,为什么投诉后就能受理呢?汉阳社保处副处长李端武受访时说,血压高三期要有并发症才符合办理重症条件,从李女士的出院小结上看,她不符合武人社医险(2012)16号文件要求。

  但记者在该文件上看到,鉴定高血压重症有6个标准,其中第4项列出了6种并发症,包括完全性失语、不完全性混合失语。

  为何之前不受理,投诉后就受理?李副处长解释,这是一种变通办法。他说,受理并不表示符合条件,社保处还要根据医院的检查结论来确定是否符合重症条件。

责编: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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