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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国率先立法防治土壤污染 从源头把关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2-02 07:54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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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壤一旦污染,则具有不可逆性,因此预防比治理更加重要。”昨日,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付正中说,《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最大的亮点,在于对土壤污染的保护坚持“防”重于“治”,重在从源头把关。

  湖北为何要率先立法治“土”?付正中说,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居健康的重要基础,也是农产品安全的根本保障。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湖北落实中央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的实践,也是主动作为、先行先试,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的重要一步。

  付正中介绍,土壤环境污染影响范围大、影响时间长、污染容易治理难,治理成本高、代价大,因此必须对土壤环境污染采取预防为主的原则。此次《条例》的制定就注重对土壤污染产生的源头进行控制。

  “土壤环境状况不仅直接影响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安全,还关系到国土资源环境的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滞后性、区域性和不可逆性等特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人类生存发展等有着重大影响。”省政协委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蔡俊雄说。

  土地污染是世界性的问题,我国经济社会处于高速发展之中,问题更为突出和严重。从全国看,湖南、广东、江浙等矿区数量多、经济发达的省份,土壤污染情况较为严重。土壤污染导致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仅以土壤重金属污染为例,全国每年就因此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由于农药和有机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其他类型的土壤污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目前尚难以估计。

  我省土壤环境状况总体发展趋势不容乐观,局部地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土壤污染问题主要集中在重金属超标、耕地滴滴涕超标和重点污染区域重金属污染、江汉油田采油区石油类污染、化工企业遗留地污染等方面。

  据了解,《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是我省在2014年《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2015年《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之后,继续加强生态领域立法,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的又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历经省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又经过此次大会2次审议,是我省立法史上审议次数最多、审议时间最长的一部法规。(记者郭文杰陈凌墨朱熙勇)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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