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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村民救落水孩子手机泡坏 被救方:修手机不可能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2-03 08:05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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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救落水孩子的张爱明,手机进水损坏□楚天都市报记者刘孝斌摄影:楚天都市报记者曲严

  两名小孩在村里的水塘边玩耍时,不小心落水。两名村民先后跳进冰冷刺骨的水中,将孩子救起。

  这本是一件见义勇为的大好事,没想到意外起了波澜:一位村民救人时,手机进水损坏,而一名获救孩子的家长在该不该给予补偿时,随口说了句“那不可能”,让救人者感到十分委屈。

  昨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与村干部一起上门协调,双方最终化解误会,握手言欢。

  两名小孩落水先后获救

  1日下午3时许,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新村村,7岁男孩阿旺和8岁女孩小霓,在一口水塘边的水泥平台上玩耍。因平台上的积雪尚未化完,两人不小心滑倒,掉进塘中。

  28岁村民张凡的家,离水塘不到10米远。当时他正在二楼阳台玩手机,突然看到两个孩子在塘中拼命挣扎,立即飞快下楼,冲向塘边。不会游泳的他,先试图用手去拉离岸边较近的小霓,但是够不着,于是没脱衣服直接下水,将小霓救起。

  此时,阿旺已经漂到水塘中间。张凡和附近村民大声呼救。

  住在离水塘100多米远的村民张爱明,正在家和亲戚聊天,听到呼喊,迅速跑到水塘边。看到情况紧急,48岁的他只脱掉了棉袄,“扑通”一声就跳进水里,游到阿旺身边,将只剩头发还露出水面的阿旺救上了岸。

  救人过程中,张爱明价值约2000元的手机进水损坏。但幸运的是,阿旺和小霓除了受到惊吓外,身体状况都无大碍。

  一句“那不可能”留心结

  当日下午,小霓就在家长的带领下,到张凡家感谢救命之恩。而张爱明救人后,回家换完衣服,就出门参加朋友聚会去了。阿旺的奶奶程婆婆上门感谢时,没见到张爱明,就找到张爱明的嫂子郭婆婆,并拿出300元现金,请郭婆婆转交给张爱明。

  郭婆婆没有收钱,让程婆婆直接交给张爱明。“我当时顺嘴问了一句:‘爱明那部几千块钱的手机被水泡坏了,没办法用,你们是不是也要赔?”郭婆婆说,没想到,程婆婆也顺嘴回了一句“那不可能”。

  晚上回家后,张爱明听到嫂嫂讲述与程婆婆见面的情形,觉得十分难受。“都在一个村里住着,我不是非要他们家赔我一部新手机。但是他们那样说,好像是我在讹人,让我觉得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心里特别堵。”他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他就是想不通。

  记者上门化解双方误会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程婆婆家。程婆婆和老伴徐爹爹正在家门口杀鱼,已放寒假的阿旺在看电视。

  程婆婆说,她与郭婆婆的对话是一场误会。“我当时也是有口无心。我给她300块钱,她没接,说要赔几千块钱的手机。我误以为她是狮子大开口,有些不能接受。”程婆婆说,他们全家都非常感谢张爱明救了阿旺,对于自己说错的话也感到抱歉,只是不知道如何化解与张爱明之间的尴尬。

  徐爹爹说,于情于理,他家都应该出钱给张爱明修好损坏的手机,或者干脆给他买一部新手机。

  记者向两位老人转述了张爱明的话,劝他们主动找张爱明解释一下,化解双方矛盾,以免让一件大好事出现不应该有的结局。

  徐爹爹和程婆婆当即同意。他们带着记者来到张爱明家,当面向张爱明表示感谢,并塞给他一叠钱,让他买一部新手机。

  张爱明原本板着的脸,终于露出笑容。他坚决不收两位老人的钱,说:“都是乡里乡亲,只要情意到了就行。一部手机几大个事?我不要你们赔,也不用你们修。”

  救人时财物受损可索赔

  看到这一幕,与记者一起参与协调的新村村委会主任程水春松了一口气。他笑着说:“你们现在没有误会了,大家开开心心准备过年,这比什么都好!”

  北京友恒(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秦小双表示,无论从民法理论上还是伦理道义上,被救孩子及其监护人,都应当赔偿见义勇为者的必要损失。

  省社科院研究员冯桂林说,张爱明看到孩子落水,不顾严寒和生命危险救人,是见义勇为之举,全社会都应该提倡这种精神。救人时,张爱明的手机受损,孩子的家长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补偿。

  “如果见义勇为时自身财产遭受损失却得不到补偿,那以后还有谁愿意做好事?结果就会发展到‘老婆婆跌倒该不该扶’ 还需要思考半天的难堪境地。”冯桂林说,做好事的人应该得到尊重。如果被救孩子的家长确实能力有限,也可以采取其他适当方式给予感谢,不要让做好事的人寒心。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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