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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带”烟花爆竹进城 两司机被罚款200元并接受教育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2-07 07:15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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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名司机车中带有烟花爆竹深夜在路口被查,各被罚款200元并接受教育。

  5日晚,江岸巡逻大队民警在岱家山检查站门口设卡盘查车辆。22时40分,一辆从黄陂开往后湖的灰色轿车被民警拦下,司机神色慌张,言语吞吐,民警察看证件后,在车后座上发现一挂2万响的鞭炮,经确认,这名司机并无合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相关证明。

  15分钟后,岱山检查站盘查民警在距设卡点50米处发现一辆车正欲调头行驶,立刻拦下该车,盘查发现后备厢有约10斤烟花、2把手持烟花、零散烟花若干和2个立式大烟花。司机解释称车中烟花是买来给孩子燃放的。民警查扣所有烟花,并教育司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昨日,2名司机均被江岸警方处以200元行政处罚罚款和批评教育。

  江岸警方呼吁市民,要严格遵守武汉市禁鞭规定,不得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树立安全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做文明市民。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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