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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2-09 10:51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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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县委宣传部以节假日慰问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补发电话费,分管机关财务副部长、县文联主席邓俊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湖北宜昌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林瑞平安排集团办公室人员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乡巴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向贤玉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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