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卖合建房骗取47万元房款 一审被判8年半
(记者余皓)男子张某私自将与前妻一起合建的房屋卖掉,骗得47万元后逃之夭夭,最终仍落法网。昨悉,黄陂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对张某判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1994年7月22日,男子张某与妻子喻某在法院协议离婚,但仍在一起生活。2010年至2011年1月,张某及喻某在黄陂区前川街建了一个院落。2013年1月初,张某欠他人几十万元债务,无力偿还,欲出卖上述房屋还债。张某通过祝某的介绍与吴某接洽,对吴某谎称上述房屋为其个人所有。
同月31日,在黄陂某法律服务所的见证下,张某与吴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在此过程中,张某谎称上述房屋其具有完全所有权。
同日,吴某给了张某10万元现金,将余下40万元转账给祝某,张某出具了收到购房款50万元的收条。吴某去收房时,张某的前妻喻某称房屋为自己所有,吴某无法收房。此时张某更换手机换号逃匿,至案发前退还给吴某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签订合同时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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