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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财产借人钱财拒不还钱 “老赖”男子被判刑一年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2-26 07:17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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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人钱财拒不偿还,还偷偷转卖自己名下的房产及股票,玩“人间蒸发”。昨从市中级法院获悉,经网上通缉,该男被抓获到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40多岁男子孙某2009年向宋某借款4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孙某却仅支付部分利息,称余下钱款暂无法偿还。宋某无奈将孙某诉至江岸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于2010年6月达成民事调解书,孙某表示将按法院调解的期限还款。

  但孙某在这期间偷偷转移自己的财产:2010年9月,将其名下位于江岸区二七路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其弟媳游某;次月,将其在武汉某贸易有限公司的37.84%股权,作价189.2万元转让给游某。转移完财产后,孙某又玩起“老赖”的把戏,拒不还钱。

  2011年2月,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孙某名下仅有的一套房屋,但由于该房屋为孙某唯一住房,且与其父母一同居住,按当时的法律规定,法院方面不能处置该财产。执行陷入僵局。

  2011年下半年,孙某的房屋面临拆迁。因为担心法院对其拆迁款强制执行,狡猾的孙某将货币补偿改换为产权置换,使法院强制执行再次化为泡影。

  法院几次传唤孙某,孙某均不到庭。2012年6月,法院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孙某再次表示愿意筹钱还款履行义务。谁知,被释放后,“赖”得更彻底,不仅更换了手机号码,还玩“人间蒸发”。

  此后,法院又陆续受理4起申请强制执行孙某财产的案件,总标的逾百万元。

  法院再次调查孙某财产,发现孙某曾在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后偷偷转移了2笔财产,认定孙某恶意规避执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2014年11月,江岸警方对孙某立案侦查,网上追缉孙某。2015年3月,孙某在汉口火车站落网。

  1月8日,江岸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判决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孙某表示认罪。

  法院表示,追究孙某刑事责任后,其民事责任不能免除。法院将继续查找其可供执行财产。据了解,目前,孙某家属也正积极筹款还债。(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王田甜 胡锐)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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