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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今起施行 武汉同时成立反家暴救助站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3-01 07:51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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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公喝了酒就喜欢打骂我和孩子,要如何寻求保护?”“我朋友的妈妈又被打了,到底该怎么办?”根据武汉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中心提供的数据,2015年武汉市家暴接警数为7473件。家暴,不仅是对身体的摧残,更是对心灵的打击。今起,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这是对家暴行为最直接明确的制裁。

    该法分为六章,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考虑到不少女性对该法还不太了解,昨天,市妇联在汉口火车站地铁站特设“反家暴法”咨询台,不少市民驻足咨询,其中不乏男性。此外,有家暴之痛的女性再也不必担心“无处藏身”了,昨天“武汉市反家暴庇护救助站”在市救助站正式挂牌成立。

    因无经济基础不敢离婚

    “我的表姐和她妈妈总是被她爸爸打,可又不敢离婚,怎么办?”在昨天的咨询现场,咨询者多称为亲朋咨询,一个约十四五岁的女孩怯生生地讲述了自己亲戚的家事,“没有经济基础,所以女方没办法和男方离婚,但是男的打起人来,真的很凶,会连女儿一起打,瘀青流血是常事。”

    反家暴小贴士: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对于加害人具有警告和威慑作用,是依法保护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有力举措。

    家务事起冲突被丈夫刺伤

    2015年12月中旬,一对夫妇搀扶着他们的女儿林女士,还带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来到武汉市妇联信访接待室。林女士反映:她在家中经常因家务事与丈夫发生争执,一言不合就会被丈夫打骂,为此她向法院提出离婚。在办理离婚中,丈夫仍然对她施暴,用刀刺伤了她。目前林女士刚从医院出院,伤口还没有完全恢复,身体、身心都遭到了创伤,变得非常敏感,时刻生活在恐惧当中。她问: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权益?

    反家暴小贴士: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林女士在离婚过程中,仍遭到丈夫伤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对于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也是反家暴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设立的较为充分的救济制度。

    六旬婆婆身心遭重创

    2016年1月,60岁的张婆婆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武汉市妇联求助。张婆婆说,她与丈夫育有一儿一女,丈夫有外遇后经常对自己打骂,并提供了照片等相关证据。张女士对丈夫的家暴及外遇行为感到非常失望和痛苦,自己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且给儿女心理留下阴影,现在不知如何是好。

    反家暴小贴士: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遭遇家暴,受害人首先要做的就是立即报警,并且保留相关证据,受伤后应去大型三甲医院进行伤情鉴定。调解无效的可申请离婚,但施暴者通常不会同意离婚,这时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情节严重的,还可请求判决施暴者承担刑事责任。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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