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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群发诈骗短信掉得大 骗了四五千元却各领刑5年和3年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3-07 09:19 来源: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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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东账户已改变,把房租打到××账户上来”,两男子来汉背着“伪基站”,群发诈骗短信,只骗了四五千元却被法院以诈骗罪各判了5年和3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2014年9月底,湖南人曹某网购一套“伪基站”设备,其老乡阳某也想一起“投资”搞电信诈骗。2014年10月,曹某、阳某携带该设备驾车从湖南双峰县赶到武汉市,后在返回湖南途中被警方查获,该“伪基站”设备同时被查扣。

  曹某、阳某到武汉后,开车在市内转到人多处,就把“伪基站”设备用双肩包背在背上,然后用与“伪基站”相连的手机群发“房东账户已改变,把房租打到××账户上来”等诈骗短信,或直接发“把款打到××账户里来”之类的短信。晚上在酒店里通过笔记本电脑上网查看指定的电子银行卡里是否收到被骗款项,共计骗得四五千元,全被他们吃喝玩乐挥霍了。

  经湖北省无线电监测站鉴定,该设备对GSM移动通信终端具有短信息发送功能。2015年3月,经武汉市公安局网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设备于2014年10月成功发送诈骗短信81688条。

  洪山区法院一审查明,曹某操作该设备群发短信实施电信诈骗,并使用网购的电子银行卡账号接收赃款。阳某明知曹某实施电信诈骗,仍与其来汉并帮忙背运“伪基站”设备,共担食宿费用,替其取款。该院因此对曹某和阳某各判处有期徒刑7年。二审中,武汉市中院采纳辩护律师熊银平的辩护意见,撤销洪山法院的判决,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5年、阳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两人均被处罚金1万元。(记者贾雪梅)

 

责编:陈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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