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一年多 武汉一对夫妻俩先后因醉驾被刑拘
(记者魏娜 通讯员李佳 周秋军)一对夫妻相隔1年先后因醉驾被刑拘。昨日,武汉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醉驾办案中心通报一起醉驾夫妻的案件。
6日21时19分,秦某酒后驾驶号牌为“鄂A**555”的白色奥迪小轿车,沿金桥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行至金桥大道三环线桥下转弯掉头处时,被在此设岗查处酒驾的江岸交通大队民警拦下例行检查,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72.3mg/100ml。秦某被送到汉阳医院醒酒中心进行抽血检测并约束至醒酒,血检结果为乙醇浓度220.48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令人意外的是,醉驾办案中心民警在交管系统记录中发现,秦某的妻子吕某在2014年11月13日曾因醉驾被江汉大队交警查获。
据了解,1977年7月出生的吕某是新疆石河子市人。2014年11月13日0时09分,吕某酒后也是驾驶自家“鄂A**555”白色奥迪小轿车,沿常青路由南向北行驶,在江汉区常青路常青一路路口被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查获。血检结果为165.21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交检察机关起诉。
醉驾办案中心负责人提醒,目前,武汉交管部门对酒驾查处采取“全天候、全方位”整治模式,不分节假日,在任何时段、任何地点都可能设岗查处,请广大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交警介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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