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小区车库判归业主是误传 武汉小区停车位权属四分天下
(武汉晚报)近日,一则传闻在微信朋友圈传开,消息称南京鼓楼区法院近日审结了全国首例小区车库之争,某小区业主赢得了全部车位的所有权。此事后被鼓楼区法院证实是旧案重提,终审结果与传闻相去甚远。虽然传言被证伪,但小区车位归属的疑惑一直存在。小区车位如何区分?买车位该注意哪些问题?武汉晚报记者咨询了武汉市房管局。
出租停车位的产权属开发商
武汉市房管部门介绍,在现行法律范围内,武汉小区停车位在归属上可以分为4种情况:业主私人所有、全体业主共有、人防车位、开发商所有。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规划车位的权属问题,由开发商和业主通过合同来确定。例如,业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产权车位为业主私有车位,而出租停车位的产权属开发商。
另外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按照《物权法》,这一部分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产生的收益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商分配。
至于人防停车位,位于地下,目前武汉几乎每个新建小区都有人防停车位。依据《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新建十层以上(含十层)或基础埋置深度达三米以上 (含三米)的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当修建与地面建筑底层相等面积的防空地下室。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停车位开发商和业主均无产权,经人防管理部门同意后开发商可经营使用。也就是说这种车位不能买卖、过户,只能出租使用权,且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什么样的停车位能办产权证?
什么样的停车位能办产权证?武汉市房管局介绍,产权车位要符合以下条件:不能算入公摊面积;如果是地上车库,必须是有墙分隔的独立车库,且层高达到2.20米以上;如果是地下(非人防工程)车位、利用架空层等作车位的,必须有明确界址点(车位之间的分割点),且层高2.20米以上,经过规划批准为车位用途的,才能取得产权证。
责编:王凯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