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漏水6年未维修好 过了保修期开发商就“撂挑子”
(记者马振华 实习生刘玲艳)新房漏水保修期为5年,可自己新房修了6年还没有修好,这由谁来修?昨日,金银湖水印桃源小区业主杜先生向长江日报反映面临的困境,在本报记者与开发商、物业协调下,双方昨日达成10日之内修好的协议。
昨日下雨,杜先生的客厅天花板又出现水渍。他告诉记者,2010年在水印桃源小区买了一套位于顶楼的新房。不料,交房后,逢下大雨或者持续降雨,房子就会出现渗水。6年来,开发商和物业工作人员反复修了不下15次,却始终解决不了问题,他为此拒绝收房,6年来有房不能住。
最近雨水比较多,房屋又出现渗水,杜先生又向开发商和物业工作人员反映,希望彻底维修好。不料得到的回复是,杜先生新房已经过了5年保修期,不再对其进行免费维修。杜先生一肚子气:房子漏水修了6年没修好,一过了5年他们就“撂挑子”,这对业主太不公平了,于是向长江日报投诉。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律师吴良涛分析,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和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一般来说,房屋公共部位漏水,5年内由开发商修,过了5年只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维修。因此,过了5年,开发商确实不再有保修责任,但这不意味着开发商就此可以推卸责任。业主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或者退房。
就杜先生这一问题,长江日报记者昨日与水印桃源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协商。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房子没有人居住,即使施工人员对漏水的地方进行修复,业主也不能第一时间向物业反馈维修情况,再加上维修技术不成熟、雨水天气较多的原因,造成漏水过了6年也没有彻底解决。虽然过了保修期,但是本着对业主负责的态度,还是继续想办法解决。
昨日下午,维修人员到杜先生家中对漏水情况进行勘察,负责人表示,会在下周一之前拿出施工方案,如果不下雨预计10天之内就可以全部修好。
链接>>>
业主常因房屋漏水拒交物业费 屡被物业告上法院
杜先生新房6年漏水没解决,除了给他带来“过了保修期”的烦恼,还由此引发欠交物业费的纠纷。记者昨日从房管部门获悉,在小区物业与业主纠纷中,常见的业主拒交物业费理由就是房屋漏水,我市出现多起业主以房屋漏水为由不交物业费,由此业主被物业告上法院的情况。
杜先生认为,自己因为房屋漏水多次维修都修不好,自己6年不能入住,物业和开发商是一个集团公司的,自己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交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则认为,漏水问题是杜先生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物业与开发商虽然是同一集团公司,但是是两个独立法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律师吴良涛表示,这其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房屋漏水在5年保修期内,开发商是有义务维修的,业主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就错怪了物业,如果被物业起诉很容易败诉,要补交所有物业费。如果过了5年保修期,则要看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的约定,如果约定了物业公司有维修责任而没有修,那么物业服务有瑕疵,业主可以与物业通过降低、减免物业费方式协商,但是以此为由拒交所有物业费也会败诉。
记者了解到,为了尽量减少因房屋漏水纠纷引发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上法院状告业主的情况,我市在各区建立了物业调解委员会,加大这方面的调解。(记者马振华 实习生刘玲艳)
责编:朱曦东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