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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质量发展三大工程 每年培选百名“武汉工匠”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5-12 07:47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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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大会确定,今明两年,我市将部署质量专项整治十大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武汉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实施质量发展三大工程,对准制约经济、城市、民生升级的关键性、决定性、全局性质量短板,按照项目化、措施化、政策化要求,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基础、提能力,务求做到全市质量总体水平精准提升,树百年企业、建百年工程,让武汉品牌、武汉标准、武汉质量成为武汉享誉全国、走向世界的最大名片。

  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质量专项整治

  十大行动

  开展知识产权侵权整治行动

  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助推质量强市建设,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和产权纠纷多元解决等机制,重点针对高新技术、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等领域,严厉查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维护好创新主体及权利人的权益。

  开展假冒伪劣商品整治行动

  加快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持续打击力度,对任何制假售假行为,都要从生产源头、市场销售、使用等各环节进行坚决打击和治理,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努力营造不敢制假售假、不能制假售假的氛围和环境,努力建设无假冒伪劣商品城市。

  开展服务欺诈失信整治行动

  整合消费投诉平台,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开展“诚信店”创建活动,建立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行动

  做好“产”和“管”两篇文章,既要抓好源头,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严禁食品加工非法添加物;又要落实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提高食品安全准入标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

  实施好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两大行动计划”,确保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数,确保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实现主要河流和湖泊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整治行动

  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三方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联动机制,完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定期发布物业企业红黑榜,促进物业服务优胜劣汰、提高质量。

  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整治行动

  狠抓源头管控,严格在建工地材料进场检测管理,加强招投标规范管理,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主体责任,让每一个项目、每一道工序、每一件材料,都牢牢套上质量这个“紧箍咒”。

  开展不文明施工整治行动

  进一步强化文明施工管理,坚决做到标准规范执行到位,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并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力争将我市施工管理水平提升到全国最优。

  开展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整治行动

  我市正在创建国家公交都市,要把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作为重要内容,列出问题清单,一项一项整改,让市民享受高品质的公交出行。

  开展政务服务质量整治行动

  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广完善“互联网+审批”模式,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切实减少对企业和市场的干扰,加快推进中介机构与行政审批部门彻底脱钩,抓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

  坚持目标导向,深入实施质量发展

  三大工程

  1

  实施国际一流标准引领工程

  大力支持创新型企业创建国际一流标准。鼓励支持我市创新企业和传统优势企业组建标准联盟,联合推进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标准制定,在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产业领域,创造一批国际标准;努力从标准的跟随者向标准的创新者、引领者转变,不断提高标准竞争力。

  努力推进国际一流标准全覆盖。学习深圳经验,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都以国际一流标准来推进实施各项工作,不断倒逼企业和政府提升标准、提升质量。

  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着力打造“武汉品牌”。抓紧制定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出台品牌培育扶持政策,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武汉名牌产品等工作,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武汉品牌”。

  2

  实施质量核心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培养技术精湛的现代工匠人才队伍。按照工匠成长规律,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业技术院校创新改革,推行现代学徒制和双证制(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探索建立“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组建职教集团,积极引进世界先进的职业院校,来汉合作办学。提高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水平,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促进劳动者由普通工人转为技能人才、由一般技能蓝领转为“金蓝领”。

  实施“工匠培养计划”。在深入推进黄鹤英才(高技能)计划、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培养选拔等工作的基础上,今后每年全市培养选树100名“武汉工匠”,制定实施工匠培育发展专项政策,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工匠、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打造全国一流的检验检测技术平台。以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为载体,吸引国内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落户武汉、聚集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末,武汉地区国家质检中心达到40个以上,努力建成中部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中心。

  构建“互联网+质量”监管服务体系。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创新质量监管服务模式,通过加强质量大数据和云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掌上标准图书馆”,建立武汉市质量信用、质量安全等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重点产品、高风险产品的即时跟踪监管,为企业、社会提供标准、品牌、信用、检验检测等在线服务。

  3

  实施质量共治体系构建工程

  政府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对于发生在市民身边的质量问题要快速处理,严肃查办质量违法犯罪大案要案,特别是对危害公共安全、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在经济上重罚、在法律上严惩;强化质量诚信建设,加快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信用公示制度和质量“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信用约束,加大企业失信成本,使企业不想、不敢、不能生产经营劣质产品、提供劣质服务、建设劣质工程。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推动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力争2年内,全市9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等体系认证;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全面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质量首负责任制、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通过制度建设推动企业质量提升。

  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质量建设,发挥好商会、协会、中介组织等社会组织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咨询服务,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案件事件,宣传推广优质产品和服务,使违法者受到谴责和震慑,守法者受到褒扬。

  弘扬质量文化,通过发布的“卓越源于质量”城市质量精神,加强质量文化建设,使城市质量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记者付莎 通讯员胡琼之 制图 喻峰)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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