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规定公交车在专用道内不可任性 校车或将准走
(记者夏琼 通讯员黄晋)目前,我市部分公交专用车道被社会车辆挤占的现象严重,人车混行问题比较突出,为保障公交车道发挥作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昨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武汉市公交专用车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公交车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应顺序行驶,严禁超车、超速和故意低速行驶;行经交叉口时,应当按照所需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同时,乘客乘坐公交车时,应在公交站台有序候车,不得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候车和争抢乘车。
公交专用道不仅供公交车使用,在特定时段内,还允许校车和19座及以上大型客车通行。当其他车行道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以及道路塌陷、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且仅有公交专用车道可以通行时,车辆可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同时,为方便乘客乘坐客运出租汽车,征求意见稿还作出特别规定:城市巡游客运出租汽车可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上下乘客,即停即走,但不得在公交专用车道内滞留或故意低速行驶揽客。
除公交车辆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车辆外,公交车站以及公交车站前后30米范围以内路段严禁其他车辆停靠,在专用道内违规停车,将由公安交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
责编: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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