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餐馆不给发票反赖“营改增” 武汉国税:属逃税行为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5-12 11:17 来源: 楚天都市报
【字体:

  近日接到多位市民举报,称汉口里等多家餐馆不给消费者开发票,借口称“营改增”后,国税部门没给发票。硚口区国税局随即到汉口里进行调查,核实这几家企业完全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且已多次到国税部门领取了发票。

  武汉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陈刚昨日介绍,“营改增”后,原营业税纳税人应主动到地税部门办理注销,并到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款收款机平移手续,3天后就可免费领取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若企业手上还有没用完的营业税发票,今年6月30日前可继续使用。在衔接阶段,国税部门会为企业提供定额发票。

  他表示,餐饮企业以“国税没给发票”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发票,属于逃税行为,欢迎消费者拨打027-85492092举报。(记者汪亮亮 通讯员王彦 叶翩)

 

责编:陈颖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