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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回扣10万挪用公款30万 财务主管获刑2年处罚20万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5-19 08:13 来源: 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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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晋豫鲁铁路通道有限公司原计财部副部长(副处级)、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原计财部主管、高级工程师叶骥受贿、挪用公款案,经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叶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经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经查,2009年至2010年,叶骥作为武广客专公司计财部协助合同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的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先后4次收受上海熊猫公司给予的回扣款共计10.55万元;2008年8月,叶骥利用在北京出售武汉至广州客运专线沿线站房及配套工程标书收取并保管相关款项之机,挪用公款30万元,用于购买基金和股票。

  近日,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叶骥的行为已经分别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遂作出以上判决。(楚天金报记者方历娇通讯员侯波)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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