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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万户实施“营改增” 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5-24 06:38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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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张隽玮 通讯员潘菁华 叶翩)5月1日“营改增”至今,全市17.6万户建筑、金融、房地产和生活服务业顺利迈入增值税行列,企业有无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利好?

  昨日,市国税局负责人透露:经过数据测算和企业反馈情况,本轮“营改增”行业税收总体呈下降趋势,税负均做到了“只减不增”,综合减税将达到120亿元;目前,建筑业为2.97%、金融保险业为4.53%、房地产业为4.95%、生活服务业为3.4%,均低于原营业税时期的税负水平。

  小微企业税负从原3%和5%直接下降到2.91%和4.76%。同时,月销售额和营业额低于3万元的,还可免税。

  金融行业虽税率水平从5%提升为5.66%,但可抵扣外购货物、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增值税,实际税负将低于原营业税水平。同时,由于增值税链条管理模式,将促进银行业财务管理水平更加规范。

  目前银行在我市的网点多是采取租赁形式,“营改增”后,将可能改变这一模式,通过购买不动产的形式,增加外购不动产的增值税抵扣税额,从而进一步降低税负。

  税务人士分析,中小企业由于经营模式单一,更多需要接受外来服务,购买服务可以抵扣后,将促使企业成本降低,发展意愿增加。同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也为中小企业扩张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全市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共有近12.44万户,占本次“营改增”纳税人的七成以上。小规模企业税率从5%直降为3%,还受益于制造业有更多愿意购买服务,间接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企业加速发展,拉动就业,激活居民消费到拉动内需。通过‘营改增’政策,这种一环促一环的效应将逐渐显现。”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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