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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车工被欠薪3月加班67天无加班费 获赔1.6万元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5-25 09:11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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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周工作6天,持续长达一年半之久,从无加班工资。车工许某在单位拖欠3个月薪水后愤然辞职,后在公益律师帮助下提起仲裁。昨悉,仲裁委裁定该单位需赔偿许某近7万元。昨日,公益律师朱宏伟称,已代理许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今年58岁的许某是一名老车工,从国企买断后四处打工,2014年3月在武汉一家金属加工厂做操作工,月薪2700余元。单位既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许某自己每月在流动窗口缴纳社保,交完社保之后工资仅剩1600元,略高于武汉中心城区最低工资1550元的标准。

  许某每周工作6天,加班没有工资,也未享受过年休假。2015年6月,单位开始拖欠他的工资,见3个月的工资没发,许某无奈于10月份辞职回家。

  此后,许某看到本报联合武汉市司法局在武汉市民之家举行的法律援助对接行动,找到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朱宏伟律师。

  朱宏伟律师当即为许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联合吴源源公益律师,向江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今年2月仲裁委裁决,由该用人单位向许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社保费、经济补偿金等近7万元。其中2014年3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法定休息日加班67天的工资1.6万余元。

  由于双方均未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昨日,公益律师朱宏伟告诉记者,他已帮许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记者 余皓 通讯员陈汉君 贺玲)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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