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犯罪被刑拘 其妻“捞人”被骗72万元
丈夫涉嫌犯罪被刑拘,妇女罗某轻信黄某出钱就可“捞人”的谎言,在两个月内被骗走72万余元,其中59万元是借款。昨悉,硚口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黄某判刑11年3个月。
2012年4月20日,罗某的丈夫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咸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为了让丈夫早日释放,罗某四处打听是否有人可以帮忙,后结识了男子黄某。黄某自称其舅舅王某(化名)在省公安厅当领导,“解救”唐某完全没有问题。罗某上网一查,省公安厅领导还真有王某此人。
此后,黄某说“捞人”要花大价钱,光罚金就得交100万元。罗某深信不疑,借款分6次交给黄某共计72万余元。2012年6月25日,唐某因病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而黄某却毫不知情。罗某才知上当受骗,多次与黄某商谈退款事宜。黄某只是在当年7月退还了罗某12.4万元,其他款项59.96万元至今未归还。
罗某于2015年5月报案,黄某不久被抓获归案。黄某落网后零口供,拒不承认犯罪,其律师也作了无罪辩护。由于罗某给付的都是现金,也未让黄某出具收条等书面凭证,给黄某留下较大的辩解空间。
为此,硚口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收集了大量证据,调取了关键证人王某的证言,王某证实与黄某的母亲是同乡,但双方数十年未见面,与黄某无任何往来,也未接受请托;到各大银行对黄某的银行账户逐一排查,证实黄某作案期间有多笔现金存入,与罗某交付现金的时间、金额吻合。从而完善了证据链,锁定了黄某的犯罪事实。
(记者余皓 通讯员许庆华 徐英)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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