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心城区 禁止单位和个人饲养鸡鸭等家禽
自家养鸡鸭的市民,应该关注这一条信息:武汉市城管委透露,将从 8 月 1 日起,在全市中心城区(功能区)、新城区区政府所在街道开展治理养殖家禽专项整治工作活动。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心城区和建成住宅小区内,禁止单位和个人饲养鸡、鸭、食用鸽等家禽。
据了解,除上述禁止饲养区域和类别外,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但饲养过程中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正常生活。在禁养范围内养殖家禽的,对其养殖家禽限期处置,对不按期处置的,依法予以处置。执法人员将协助妥善处理好饲养的家禽,饲养的市民也应争取自行处置。
武汉市城管委公布小区饲养家禽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12319,鼓励市民对小区饲养家禽违法行为及执法效能进行监督举报。(记者彭岚 通讯员凌勇、叶兵)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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