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9项补贴安置分流职工 稳岗补贴提至七成
相关部门拿出9项补贴帮助困难职工,分流安置人员达到100人以上,需组织专场招聘会促进再就业。记者昨悉,日前,湖北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涉及的9项补贴为:
对企业为促进职工转岗安置开展的职业培训,可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其稳岗补贴支付比例可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执行。
对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并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对从事个体经营或注册企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单位,及从事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
引导社会力量为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根据服务成效给予补助。
对确难以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托底,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开展跨地区劳务输出,对困难人员可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同时,加大转岗就业和创业扶持力度,对拟分流安置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开展分流职工专场招聘活动,搭建转岗就业平台。(记者董凤龙、通讯员曹妤)
责编: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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