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婆在公交上摔伤 公司每月扣当事司机500元工资
太婆在公交车上摔伤,公交公司赔偿15万余元后,每月扣当事司机王师傅500元工资。王师傅认为公司扣工资违法,提起劳动仲裁获得支持。前日下午,公司称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39岁的王师傅是武汉公交集团三公司531路公交车的司机。去年10月1日下午,他开车驶入口区宗关车站时,车厢内67岁的赵婆婆起身更换座位,不慎摔倒受伤。王师傅立即跟赵婆婆的陪同人员一起,把她送往医院。
赵婆婆经手术治疗,花费4万余元后出院。后经鉴定,赵婆婆的伤势达到九级伤残,公交公司一共赔付给赵婆婆15万余元。事发后,公司以单位有制度规定为由,从5月15日起至前日,连续4次扣发王师傅工资,每次扣发金额为500元。
前日下午,王师傅告诉记者,公司扣钱的依据是“公交集团营运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其中第29条规定,发生车厢事故司机负完全责任,按事故损失25%处罚。“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并未判定我的责任,公司凭什么要我付完全责任。”王师傅说,公司要他赔几万元,他不同意,公司就开始扣工资。
为此,王师傅向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7月27日,仲裁委作出裁定,确认公司扣发王师傅4月份工资500元是违法的,要求公司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给王师傅被扣工资500元。但前日王师傅发现,自己7月份的工资又被扣了500元。
前日下午,记者来到公交三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不服裁决书,已于8月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这件事还没有结束。该负责人表示,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是经过正规程序制定的,王师傅事前对这些规章制度是知晓的,并已签字确认。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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