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群发万余条诈骗短信 一分钱未赚“赚”三年刑
群发13553条诈骗短信,一分钱也没有骗到,自己倒进了“班房”。24岁的王某日前因诈骗罪被判处三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款。
去年12月7日至10日,王某乘车从湖南长沙来到武汉江夏,利用笔记本电脑、信号发射器等设备,假装银行官方客服给不特定手机用户群发“扣费信息”短信,四天里发送了13553条诈骗短信。12月10日下午,警方在一家连锁酒店内抓获王某。据王某交代,他群发诈骗短信后,只要有人按照短信内容回电,接电话的诈骗分子就会设下圈套使受害者上当,同时给他发酬劳。
江夏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利用发送短信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即应认定为诈骗情节严重,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此案中,虽然王某搞短信诈骗的时间只有四天,且一分钱没有骗到,但其发送诈骗短信高达13553条,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且属严重情节。(记者李光正 通讯员张冰峰)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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