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泳馆禁止自带游泳圈引争议 泳馆:保障卫生安全
昨天,有市民爆料称,武汉市洪山区文体中心游泳馆禁止游客自带游泳圈,且只能租用游泳馆的游泳圈。对此,市民看法不一,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不过,记者从洪山区工商局了解到,禁止游客自带游泳圈的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昨天,记者来到该游泳馆,馆内张贴着醒目的禁止自带游泳圈的通知。
该馆方经理介绍,实行该规定有卫生和安全两个方面原因。首先,目前国内的游泳圈,大多是单气囊游泳圈,万一划破了,漏气了,会有危险;其次,泳馆无法得知游客自带的游泳圈是否卫生,泳池是大家公用的,如果游泳圈不干净污染了泳池,对所有游客都不好。目前,游泳馆自备了泡沫式游泳圈,比充气式游泳圈安全,且自备的游泳圈都经过了紫外线消毒,保证卫生。游泳圈租金只要5元,包含仓库费用、人工费用、购买费用,另加5元的押金。
网友们对禁止自带游泳圈的说法不一,有人认为这是霸王条款,也有人认为此举确实是为了游客安全卫生着想。
洪山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该游泳馆确实如此,那就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们将派相关工商所实地核实。(记者杨荣峰)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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