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一副所长错误核发工商执照 拒不认错受行政警告
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江汉区去年以来共查处基层“小官巨腐”典型案件14起,其中已给予党纪与政纪开除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
2015年4月,租赁在某小区内的汗蒸养生馆委托代理人陈某某携伪造和涂改的申请材料,到江汉区某工商所登记窗口办理登记。分管登记工作的副所长蔡某某,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当场予以受理并核准,于当天核发工商执照。
汗蒸馆租赁的房屋作为住宅楼却办理了工商执照,此事被小区居民举报。但面对相关利害人投诉举报汗蒸养生馆工商登记违法时,蔡某某态度生硬,拒不承认自己的过错,不愿作出撤销其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行政处理。对此,区工商局对蔡某某给予了行政警告。(记者郭文杰 通讯员段晨晨 扶雳)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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