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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3000月薪无处领 名下的公司也不知在哪 老人挂名当法人却辞职无门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9-08 07:09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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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姚传龙)昨天,居住在江夏区豹澥镇的孙基亮老人又一次来到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部门窗口,希望自己不再担任一家企业的法人。

  “营业执照带了吗?”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提问让孙基亮摇摇头,工作人员见状也只能表示爱莫能助。67岁的朴素老人一生以种田为生,却为了每月3000元担任了企业法人。

  根据武汉市工商局登记的相关信息,孙基亮是一家机电设备公司的法人,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状态为存续。2015年11月24日,公司法人变更为孙基亮。

  “我只是个挂名法人。”孙基亮说,公司由朋友的朋友开创经营,2015年11月,朋友找到他,希望其出任公司法人。当时,朋友表态,孙基亮可以每周去公司上一天班,一个月得到3000元薪水。“天上掉下的馅饼”让孙基亮将身份证借给朋友,并亲自前往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了法人变更。

  今年1月至5月,孙基亮都收到了朋友通过银行卡打来的3000元钱,却没有上一天班。“朋友没通知上班,我对公司名、办公地点一无所知。”

  由于担心公司做出违法行为,孙基亮致电朋友希望不再担任公司法人,但此后,朋友就联系不上了,3000元钱也没有了。

  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查询找到孙基亮所在的机电设备公司,并根据其登记在工商部门的地址,前往东西湖区新沟镇工业园寻找公司办公场所,未能成功。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公司原会计,对方称做了两个月也离职,上班期间没有去过一天公司,是老板将工作任务交给自己在家完成,目前无法联系上老板,也不知道公司地址。

  “如果要变更法人,需要孙基亮和新法人持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才能完成变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支招。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何龙律师认为,像孙基亮这样的挂名法人在刑事和民事方面都有不小风险。第一,如果挂名公司从事刑事犯罪,作为法人将面临刑事责任,企业实际控制人则可能迅速与企业脱离关系;第二,生活上,挂名法人对外来看经济实力良好,因此不能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福利,如廉租房等。

  何律师说,按照规定,企业注销需要全体股东的同意,单靠孙基亮一人是无法完成注销的。但是企业如果连续两年不年检,工商部门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这时,孙基亮就不再是法人代表或者投资人,因此需要关注企业动态。

  责编: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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