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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案9败!洋官司该怎么打?鄂企"走出去"风险几何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9-26 07:59 来源: 湖北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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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企“走出去”风险几何,如何防范?

  “我们在科威特的一个项目官司打了10年,今年7月才胜诉。”24日,在第五届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华中分会)会场,葛洲坝集团总法律顾问徐志国现身说法,让数百家欲赴海外发展的鄂企备受启发。

  会议由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等机构联合举办。

  与科威特财政部对薄公堂10年

   2003年,葛洲坝集团中标科威特苏比亚配水工程项目,合同价约9亿元人民币。科威特政府部门在合同中规定,公司应当执行科威特财政部2002年发布关于反投资法的第2号决议,将合同金额的35%用于科威特境内投资。如果葛洲坝不履行投资义务,将被处以合同总价6%的罚款。

  但是,招标文书中并没有这一条款。

  事后,葛洲坝集团与科威特财政部在投资项目上存在重大分歧,一直没有实施投资。2006年9月,科威特财政部授权有关部门起诉葛洲坝,要求其支付约5376万元人民币罚金。

  公司高度重视此案,组织法务专班奔赴科威特,并聘请当地律师为公司诉讼代理人,但仍在2010年、2012年的初审、二审中败诉。

  葛洲坝集团决定向科威特最高法院上诉。公司及代理律师分析认为,2005年,科威特发布了新的反投资政策决议,根据新政策规定,招标文件中并未对葛洲坝投资进行规定,即便合同中有相关条款,也应视为无效。

  经过多次补充材料,2016年7月,这场长达10年的官司终于一锤定音:葛洲坝胜诉,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原告科威特财政部的诉讼请求。

   “10年官司,教训深刻。”徐志国说,该案件警示每一个准备走出去的企业,在开展重大项目前,一定要做好各种风险评估。

  事前防范切不可照搬国内经验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省境外投资新备案企业58家,实际完成对外投资7.5亿美元,增长1倍以上。

   “海外投资越快,越要防范风险。”中铁大桥局副总法律顾问马建国表示,海外投资风险一般包括政治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安全风险、社会风险和工程风险6大类。

  其中,法律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包括环保、劳务用工、诚信履约、税收等方面。企业“走出去”投资之前,一定要仔细评估,建立事先预防和事中控制制度。否则很容易陷入被动。

  贸仲委湖北分会秘书长姚俊逸表示,“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政策各异,有的地区甚至法律还不健全。鄂企“走出去”,一定要与当地律师机构合作,熟悉当地法律,切不可把国内经验照搬到海外。

  一家工程企业负责人举例,一些非洲国家虽不发达,但沿用了欧美法律体系,国内不少企业去投资时,不遵守当地环保等法律,出了问题想找官员“摆平”,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铁四院总法律顾问王维朝表示,为推动中国铁路“走出去”,铁四院成立了法务部,有14名专职法务工作人员,并与多个国家(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合作。至今,公司在海外还未发生一起法律纠纷。

  企业最好选择回国仲裁

  海外投资遇到纠纷怎么办?

  姚俊逸建议,企业在签署投资合同时,尽量要求出现纠纷后在国内仲裁、打官司。

  他举例,去年,鄂企在海外遭遇了6起仲裁纠纷。事后,企业所在的地方法院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绝大部分案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明显对鄂企不利。如果选择在国内仲裁、打官司,结果会更好。

  据悉,贸仲委湖北分会成立9个月以来,已受理6起案件。其中有一半来自周边省份,最大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

   “在海外打官司,耗时长,投入大,中小企业一般承受不了。”一家在鄂央企法务部负责人介绍,中小企业在海外打官司,一般“10案9败”,成功率不高。

  姚俊逸表示,今年以来,贸仲委湖北分会先后展开了7次培训,培训律师、企业法务人员近千人,进一步增强鄂企“走出去”风险防范意识。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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