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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超低速行驶 占用超车道也是违章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10-02 06:40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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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司机“龟速”添堵 各被记3分罚200元

  本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余敦海)很多人只知道超速行驶是违章行为,并不知道低速行驶同样是违章行为。这不,省高警总队黄梅大队巡逻民警在高速公路川流不息的车流中发现两“龟行”车辆来“添堵”,对其低速行驶的违章行为给予了处罚。

  昨天上午10点多, 省高警黄梅大队巡逻民警巡逻至沪渝高速公路花桥路段时,发现一黄冈籍小型货车超低速行驶,最高时速才50公里,其他车辆纷纷让行,十分危险。民警发现该情况后一边在超低速车后警戒一边对来车喊话提醒,直到护送该车至花桥收费站。随后,民警对驾驶员唐某予以教育,并对其超低速行驶违法罚款200元,记3分。

  当天中午12点28分,巡逻民警巡逻至福银高速龙感湖大桥上,发现滚滚车流中不少大货车紧急避让福建籍白色小汽车,民警立即上前查明原因,原来福建籍小汽车驾驶员李女士才考驾驶证一月有余,不敢加油门,以致时速才60公里,虽然有3年以上驾龄司机陪同,但是在国庆大车流中险情不断,民警亦对其进行了处罚。

  湖北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很多驾驶员只知道最高限速不能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实按照相关规定,高速公路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还有部分司机存在长时间占用超车道的情况,这种行为一旦确认也会受罚。

责编: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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