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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4个月减征社保费12.7亿元 优惠政策显成效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10-19 08:04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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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从省人社厅获悉,自今年5月出台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优惠政策以来,截至8月底,我省分别减征企业养老保险5亿元、失业保险7.71亿元。

  为了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自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我省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对失业保险采取最大降幅,降低至1%。

  据悉,两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下降将为全省企业减少支出42.58亿元,而失业保险费率的下降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省人社厅表示,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

  对经核实经营遇到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在签订缓缴协议后,可适当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另悉,为减轻去产能企业负担,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我省还将稳岗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把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和吸纳转岗职工就业的企业,作为稳岗补贴的重点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补贴支付比例提高至70%,支持企业将稳岗补贴资金更多用于职工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

  稳岗补贴采取补贴标准与裁员率挂钩的激励机制。将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作为稳岗补贴重点实施对象,切实扩大政策受益面,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截至9月底,该政策惠及企业5516家,涉及职工156.72万人,其中,省本级发放稳岗补贴3.41亿元,惠及企业204家,涉及职工33.55万人。

  同时,人社部门鼓励企业挖潜消化一批、落实岗位补贴稳定一批、实施内部退养分流一批、组织岗位对接就业一批、落实扶持政策创业一批、提供援助服务托底一批,为去产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人社厅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人社部门及时为其办理失业登记,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记者李玉麟、通讯员宋欣然)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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