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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QQ冒充老板骗208万 受害企业起诉财务人员索赔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10-26 08:34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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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子通过QQ冒充武汉一家铝业公司老板,骗走公司208万余元。公司起诉经手此事的三名财务人员,要求全额赔偿。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硚口区法院获悉,该案已经立案,近期将开庭审理。

  据了解,这是武汉首例QQ诈骗案受害公司状告员工索赔案。

  “老板”急令会计加QQ

  女青年王芳、李玲曾是武汉一家铝业公司会计,陈晶是出纳。昨日,在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记者见到了她们。

  回忆事发一幕,三人仍懊恼不已。2015年6月8日下午2时许,同事李某冲进财务室,说老板叶雷曾经很信任的一名离职员工发来QQ,通知财务人员马上加叶雷的QQ,有急事相商。

  此前一个月,王芳因家庭原因提出辞职。事发时新会计李玲已经上岗,二人正在交接工作,因此王芳便让李玲加QQ。王芳称,她在该公司工作一年有余,从未加过叶雷的QQ和微信。

  李玲加了QQ后,与对方聊了起来。对方称,他有几个新项目,急需用钱,请李玲查一下公司账上还有多少钱。李玲查询发现,公司的两个银行账户中共有208万余元。对方让李玲将这些钱全部打进一个指定账户。

  被拉黑后才发现被骗

  接到“老板”的命令后,李玲将聊天截图发给出纳陈晶,通知立即转账。随后,李玲填写付款单并签字,同时注明:2015年6月8日下午2时许,老板叶雷QQ同意转账。于是,陈晶用银行U盾录入款项,再由李玲用另一个U盾复核,当天下午分5次汇出208万余元。

  第二天上午8时许,“老板”又在QQ上询问李玲,称没有收到钱,问有没有其它的钱。李玲、陈晶觉得奇怪:银行通常在上午9时以后才办理对公业务,叶雷应该清楚。李玲在QQ上对此提出疑问,对方没有答复,却将她拉黑。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李玲赶紧给老板叶雷打电话,询问他前一天是否通过QQ要求汇款。叶雷予以否认。当天,公司向警方报案,称被诈骗208万余元。

  三财务人员处境尴尬

  “出事后,公司指派律师与我们谈了话,我们感到心理压力很大,提出了辞职申请。”昨日,陈晶、李玲告诉记者,公司以不批准她们的辞职申请为由,要求她俩在一份声明上签字承认工作失职。事发三个月后,三人才先后离开公司。

  被骗一事给三人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陈晶说,事发后她感到天都塌下来了,甚至没敢告诉家人。接受采访时,她一再恳求记者不要报道她的真名,“辞职后,我差不多一年没有心情找工作。现在才刚试着做微商。”李玲也是调整了半年后,才经朋友介绍到一家公司做会计。

  今年8月下旬,王芳接到法官让她拿传票的电话时,一度以为又遇到了骗子。她不理解前老板为何起诉要求她们赔偿损失,“我们也是受害人。我家经济很困难,别说200万元,就是拿出1万元都成问题。”

  该谁担责各方有说法

  三名财务人员为何轻易钻进骗子的圈套?她们说,平时公司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很多时候仅凭老板的一个电话或短信确认就能转账。另外,三人的防骗意识也不够强,加上当时正处于新老会计交接阶段,才酿成此祸。

  记者了解到,该铝业公司的诉状称,王芳、李玲、陈晶未经公司负责人批准,亦未办理任何其它手续,擅自将208万余元款项划出,因工作错误导致公司巨额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贻荪则认为,三名财务人员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他说,财务支出前,应先由老板签字确认,而该公司以往的财务管理不太规范;公司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前提必须是在规章制度中对相关情况明确约定责任;企业经营风险应由企业自行承担,而不应转嫁到员工身上(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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