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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注明可做餐饮 多家餐馆因油烟扰民引投诉被断电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11-01 08:21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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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民夏先生反映,他在洪山区南国都市小区一楼的商铺开餐馆,被物业以油烟扰民为由断电了。而他们的合同上,早已注明租赁用途为餐饮。

  夏先生介绍,今年4月,他与湖北省盛世天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下南国都市一期的一间门面,准备开快餐店。公司负责人黎某表示,门面可以用来开餐饮店,合同也注明了用途。夏先生按要求购买了油烟净化器,将处理后的油烟排入下水道,装修时也向物业报备了。

  没想到,旁边又接连开了几家快餐店,导致楼上住户投诉油烟扰民。10月18日中午,物业将6家快餐店的电断掉,他们只能暂停经营。

  昨日,负责人岳经理称,物业和门面承包方签了协议,这些门面不能开餐饮店,但二房东黎某将门面出租给快餐店老板。

  目前,黎某正和快餐店老板协商,提出整改方案。不过商户们担心,即使整改了,仍会有人投诉油烟。(记者满达)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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