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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健康扶贫实施意见 对贫困患者进行分类救治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11-03 05: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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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王芳 任艳军)我省59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人数占三成以上。昨悉,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等1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湖北省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精准施策,为贫困人口拔除“病根子”。

  据统计,我省因病致贫总人数为189.6万人,占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2%以上,其中患病总人数为73.3万人,占因病致贫总人口38.66%。

  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意见》要求,实施健康扶贫,包括四方面的重点任务: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以及推进贫困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在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方面,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补贴,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对贫困人口执行医疗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并将他们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贫困患者进行分类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疗效确切的大病,制定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

  对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对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据悉,在我市,目前实现一站式结算的有黄陂区人民医院、蔡甸区人民医院。

  责编: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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