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武汉“城市合伙人”人选公示
根据《武汉“城市合伙人”认定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武办文〔2015〕82号),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认定、调查核实、认定委员会确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工作委员会)审定,产生了第二批59名武汉“城市合伙人”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7-82401095、65770129
电子邮箱:whcshhr@163.com
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工作委员会
第二批武汉“城市合伙人”公示名单
(共59人,分类按姓氏笔画排序)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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